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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版权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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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5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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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全国版权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会”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25 生效日期: 2003-09-25 发布部门: 国家版权局

  发布文号: 国权办[2003]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中国版权协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为进一步加大版权执法力度,规范版权执法程序,提高版权执法水平,国家版权局决定于2003年10月21日—24日在海南省召开“全国版权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10月21日—24日(10月21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海口市黄金海景大酒店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67号

  电话:0898——68537718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版权处处长或副处长一人;

  2、邀请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成都、青岛、武汉、深圳、珠海、长沙、西安、广州、苏州、石家庄、郑州、济南市版权处处长或副处长一人;中心城市与会代表由省版权局负责通知。

  3、特邀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同志各一名;

  4、中国版权协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新闻出版总署机关有关司(厅、局)负责同志各一名。

  四、参加会议人员费用:

  会议正式代表和特邀代表在会期间的食、宿费及会议经费由国家版权局承担。

  五、各地版权局要求增加与会代表的,费用自理,并请于10月10日前与国家版权局版权司联系。

  六、请各单位与会同志务必于2003年10月10日前将回执表传真到我局和海南省版权局。需要接机的会议代表,请将到达的航班电告海南省版权局会务组。

  国家版权局联系人:郑全来  郑向荣

  联系电话:010—65276930或65216767

  传真:010—65280038

  海南省版权局联系人:吕军

  联系电话:0898—6533789

  传真:0898—65337894

  二OO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会议日程

  10月21日 全天报到

  10月22日

  上午:

  8:30—9:00 开幕式

  9:00—9:30 国家版权局领导讲话

  9:30—10:00 版权行政执法程序应注意的事项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景滔

  10:00—10:10 休息

  10:10—11:10 关于版权行政执法应该注意的若干程序问题

  广东省版权局河南省版权局

  11:10—12:00 谁主张谁举证与举证责任倒置的关系问题

  上海市版权局  湖南省版权局

  12:00—14:30 午餐和午休

  下午:

  14:30—15:30 新技术给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带来的新问题

  国家版权局    浙江省版权局

  15:30—16:30 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的法律责任问题

  北京市版权局  四川省版权局

  16:30—16:45 休息

  16:45-17:45 版权行政执法与追究刑事责任的衔接问题

  江苏省版权局

  18:00 晚餐

  0月23日 分组讨论

  10月24日 上午大会总结闭幕

  附:报名回执(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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