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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产业的国外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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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5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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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报 美国在1937年就开始运行标准产业分类体系(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以下简称“SIC”);1959年,发表“美国版权产业的规模”研究报告,开始关注版权产业的发展;1977年,将版权产业纳入SIC分类体系,确立了其在国民经济中的独立产业地位;1990年,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 (Inter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lliance,以下简称“IIPA”)利用“版权产业”的概念,计算这一特定产业对美国整体经济的贡献,第一次调查与版权保护有关的产业对经济的影响和在贸易中的地位。IIPA将美国版权产业的不同组成部分划分为四大类别,首次发表《美国经济中的版权产业》的报告,并于1992年9月发表《美国经济中的版权产业:1977-1990年》。此后,IIPA平均每隔一两年发表美国版权产业系列报告。这些报告从版权相关产业产生的附加值、在社会就业中的份额以及对外贸易等方面,反映美国版权产业概况以及对美国经济做出的贡献。IIPA的报告影响着美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和对外贸易政策。随着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著,20世纪70年代后,德国、英国、瑞典、加拿大、奥地利、澳大利亚、芬兰、荷兰等国也开始对版权产业的研究,评价版权产业在本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

  从经济和国际贸易的视角,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IPO”)寻求版权产业的发展道路,关注版权产业对一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关注促进一国产业经济结构升级和就业人口素质提高与流动,关注通过知识创意促进获取财富以及对外贸的贡献等。2002年,WIPO授权并在其指导下开展国际间的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进入到将版权保护与一国经济活动、经济利益挂钩的新阶段,以此来影响各国政府的政策导向和提高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WIPO吸收美国IIPA的版权产业分类法,提出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简称ISIC)代码。2003年出版的《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指南》(简称《调研指南》) ,凝聚了各国关于版权产业的最新研究成果,为各国有效评估版权产业对本国的经济影响、进行跨国比较创造了条件。以后,IIPA的分类标准和数据统计也按照WIPO的分类做了相应的调整,迅速与之接轨。WIPO指导开展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的国家已有20多个,中国也正在开展类似的工作。


  起源于法兰克福学派90年代

  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义的“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概念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过程,至今国际上仍未形成对文化产业的统一定义 。一般认为,国际上文化产业的概念演变经过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侧重于从哲学政治观念的意识形态角度所得出的定义。最早提出这一观点的是法兰克福学派。1947年,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诺(Theodor Adono)和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在《启蒙的辩证法》(1947)一书中,首次提出了“文化产业”的概念,指出文化产品的生产已经与价值原则相结合,是有计划、有组织地运作的结果,是标准化、模式化的,是技术性、大批量、可复制的,是采用现代大工业生产的方式生产出来的。他们对文化产业的提法具有强烈的否定批判意味,但对于“文化元素一旦与现代科技结合形成工业体系,就会产生巨大的影响社会的力量”这一现象的揭示,不仅创造了一个新的概念,而且也预示着一个巨大新产业的诞生。

  第二阶段是侧重于从经济学、社会学和管理学角度提出的文化产业定义。20世纪50年代开始,随着第三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哈佛大学著名学者丹尼尔·贝尔在1973年所著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一书中,从倡导的角度提出了“文化产业”的概念。20世纪70年代后,经济学家开始跨学科研究文化产业。郝相礼认为,20世纪80年代,日本学者日下公人提出“文化营销”的理论,对文化产业做出定义和阐释:“文化产业的目的就是创造一种文化符号,然后销售这种文化和文化符号。”这个定义从经济学理论出发,对文化产业所做的这种定义和阐释,既体现了文化与经济的结合,也体现了哲学、心理学与经济学的结合。这种结合在21世纪发生了新的变化,文化不仅与经济结合,而且与政治相互交融,文化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这种变化在经济领域中最显著的标志,则是文化产业化以后的产业文化化。另一种表述是,文化经济化、经济文化化、文化经济一体化。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的世界趋势,引起文化、经济领域的转型,强调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 。特别是查尔斯·兰蒂(Chades Landry,1991)将“价值链生产分析法”引入到对文化产业的解释,提出文化产业价值链包括五个价值环节:创意的形成(创造性过程本身);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的流通;发送机构;观众与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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