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 美国在1937年就开始运行标准产业分类体系(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以下简称“SIC”);1959年,发表“美国版权产业的规模”研究报告,开始关注版权产业的发展;1977年,将版权产业纳入SIC分类体系,确立了其在国民经济中的独立产业地位;1990年,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 (Inter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lliance,以下简称“IIPA”)利用“版权产业”的概念,计算这一特定产业对美国整体经济的贡献,第一次调查与版权保护有关的产业对经济的影响和在贸易中的地位。IIPA将美国版权产业的不同组成部分划分为四大类别,首次发表《美国经济中的版权产业》的报告,并于1992年9月发表《美国经济中的版权产业:1977-1990年》。此后,IIPA平均每隔一两年发表美国版权产业系列报告。这些报告从版权相关产业产生的附加值、在社会就业中的份额以及对外贸易等方面,反映美国版权产业概况以及对美国经济做出的贡献。IIPA的报告影响着美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和对外贸易政策。随着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著,20世纪70年代后,德国、英国、瑞典、加拿大、奥地利、澳大利亚、芬兰、荷兰等国也开始对版权产业的研究,评价版权产业在本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
从经济和国际贸易的视角,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IPO”)寻求版权产业的发展道路,关注版权产业对一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关注促进一国产业经济结构升级和就业人口素质提高与流动,关注通过知识创意促进获取财富以及对外贸的贡献等。2002年,WIPO授权并在其指导下开展国际间的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进入到将版权保护与一国经济活动、经济利益挂钩的新阶段,以此来影响各国政府的政策导向和提高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WIPO吸收美国IIPA的版权产业分类法,提出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简称ISIC)代码。2003年出版的《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指南》(简称《调研指南》) ,凝聚了各国关于版权产业的最新研究成果,为各国有效评估版权产业对本国的经济影响、进行跨国比较创造了条件。以后,IIPA的分类标准和数据统计也按照WIPO的分类做了相应的调整,迅速与之接轨。WIPO指导开展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的国家已有20多个,中国也正在开展类似的工作。
起源于法兰克福学派90年代
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义的“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概念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过程,至今国际上仍未形成对文化产业的统一定义 。一般认为,国际上文化产业的概念演变经过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侧重于从哲学政治观念的意识形态角度所得出的定义。最早提出这一观点的是法兰克福学派。1947年,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诺(Theodor Adono)和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在《启蒙的辩证法》(1947)一书中,首次提出了“文化产业”的概念,指出文化产品的生产已经与价值原则相结合,是有计划、有组织地运作的结果,是标准化、模式化的,是技术性、大批量、可复制的,是采用现代大工业生产的方式生产出来的。他们对文化产业的提法具有强烈的否定批判意味,但对于“文化元素一旦与现代科技结合形成工业体系,就会产生巨大的影响社会的力量”这一现象的揭示,不仅创造了一个新的概念,而且也预示着一个巨大新产业的诞生。
第二阶段是侧重于从经济学、社会学和管理学角度提出的文化产业定义。20世纪50年代开始,随着第三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哈佛大学著名学者丹尼尔·贝尔在1973年所著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一书中,从倡导的角度提出了“文化产业”的概念。20世纪70年代后,经济学家开始跨学科研究文化产业。郝相礼认为,20世纪80年代,日本学者日下公人提出“文化营销”的理论,对文化产业做出定义和阐释:“文化产业的目的就是创造一种文化符号,然后销售这种文化和文化符号。”这个定义从经济学理论出发,对文化产业所做的这种定义和阐释,既体现了文化与经济的结合,也体现了哲学、心理学与经济学的结合。这种结合在21世纪发生了新的变化,文化不仅与经济结合,而且与政治相互交融,文化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这种变化在经济领域中最显著的标志,则是文化产业化以后的产业文化化。另一种表述是,文化经济化、经济文化化、文化经济一体化。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的世界趋势,引起文化、经济领域的转型,强调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 。特别是查尔斯·兰蒂(Chades Landry,1991)将“价值链生产分析法”引入到对文化产业的解释,提出文化产业价值链包括五个价值环节:创意的形成(创造性过程本身);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的流通;发送机构;观众与接受。
相关知识推荐
昆山:版权产业布局初步成形
记者2月17日获悉,经过国家版权局批复,江苏省昆山市成功跻身“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城市”创建市之列,这在
200人咨询过
版权产业必将走向利益共享
版权产业这个词是美国人的发明。1990年,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发布了第一份美国版权产业发展研究报告。
美国版权产业缘何能唱经济主角
近年来,以智力成果为资源、以知识创新为动力的版权产业迅速崛起,在许多发达国家国民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
459人咨询过
用版权来提升产品和产业的实际价值
信息来源:成都日报本报讯(李怡记者康庆)保护版权,就是呵护创造的生命力。昨天,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联合
329887人咨询过
139人咨询过
111人咨询过
317114人咨询过
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还违法吗
当事人若在影视作品中加上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的通知,同样是还可以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的,因其已经侵害的著作
擅自将他人电影作品提供给播放网站是侵权吗
擅自将他人电影作品提供给播放网站的行为是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国
录音笔可以公开录音吗
录音笔可以公开录。录音证据法庭是否采纳,可以看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如果录音证据与所要证明的事实有
九岁的甲创作并发表小说《你若安好》,他可以取得著作权吗
九岁的甲创作并发表小说《你若安好》,他可以取得著作权。因为创作行为是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不要求甲
著作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吗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因为法律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内按照
软件著作权可以多人申请吗
软件著作权可以多人申请。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作创作的作品,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