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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将收卡拉OK版权费 每个终端每天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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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6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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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晚报 3月4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卡拉OK版权使用收费标准,江西省的标准为每个终端每天8.3元。目前,作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在江西的授权单位,江西天合新纪元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合”)已向南昌九江两地的部分卡拉OK场所送达了《卡拉OK版权使用费缴费通知书》,对赣州地区收取卡拉OK版权费的时间定在今年下半年。

音集协:积极缴费将获得优惠

江西天合市场运营部的万经理在电话中告诉记者,音集协将对积极支付版权使用费的经营场所给予一定优惠。对拒不支付著作权使用费并继续侵权的卡拉OK经营者,协会将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途径,坚决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万经理表示,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自2007年1月1日正式启动,音集协已于去年完成了对江西市场侵权人的侵权取证工作,可能会在今年采取相应的行动。据了解,文化部将在全国开展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今后,新出厂的KTV点歌设备将全部安装这个系统,而目前使用的设备则通过升级进行安装,该系统的安装和使用全部免费。而他们也将依据该系统的点歌记录,对经营户收取卡拉OK版权使用费,逐步实现卡拉OK版权使用费由抽样计次到精确计次的收费方式。此外,安装该系统的卡拉OK场所,将获得新歌派送等相关增值服务,从而获得一定的收益。

经营者:收费将增加经营负担

为此,记者采访了赣州市一些KTV的经营者。赣州市营角上路一家KTV的负责人吴经理对记者表示,赣州市目前KTV的市场已经趋于饱和,竞争比较激烈,如果还要收取卡拉OK版权费,将对他们的经营造成很大的负担,如果将这笔版权费转嫁到消费者身上,那么肯定会流失部分顾客。与此同时,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也可能自己承担部分或全部版权费,就会加重经营者的经营负担。在赣州市文清路一家较低档的KTV,经营业主对记者表示,他们本来收费就比较低,如果要收取卡拉OK版权费,那么他们的生存将面临很大的困境。

版权局:不会带来过大负担

赣州市版权局著作权科的一名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还没有接到任何关于在赣州收取版权费的通知。对于卡拉OK版权费,他认为,如果按照KTV每天的营业额进行结算,每台终端每天收取8.3元的收费并不会对卡拉OK经营者造成过大的负担。与此同时,相关人员表示,收取卡拉OK版权费应该不会增加消费者的负担,因为卡拉OK经营者使用权利人的作品盈利,本应支出著作权费,应计入成本,不应转嫁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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