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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著协pk北京晚报 版权纠纷何以上升到言论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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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6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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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 12月10日,在音著协和音集协的网站上,同时出现了一篇文章——《北京晚报你要干什么》,撰写人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屈景明。该文矛头直指《北京晚报》本月3日及9日的两篇“今日快评”——《音著协搅得企业不安宁》、《音著协你大胆地往死里收》。这篇文章在业内引起了轩然大波。

据悉,针对昆明200余家饭店、宾馆决定集体停播背景音乐,以抗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云南办事处的不合理收费一事,《北京晚报》3日发表评论《音著协搅得企业不安宁》,认为“音著协正在迅速把自己做大做强,按照他们规定的标准交费,每年可以从全国、全世界收几个亿或几十个亿。他们在各地设立办事处,一边收费,一边起诉,把不交费的统统告上法庭。一个星期后,因为有媒体传出”音著协将对殡仪馆征收哀乐版权费“(后证实报道失实)的消息后,《北京晚报》再次在同样的版面发表评论《音著协你大胆地往死里收》。

耐人寻味的是这次争议双方当事人一个是音著协和音集协,是权利人维权机构,一个是知名媒体,是舆论机关,此外争议内容表面上看是言论批评权,实际上还是老掉牙的版权问题,看起来他们之间都并不那么“亲密”,如今为何纠缠在一起,大有不共戴天之势?其实关于音乐人的版权纠纷问题3-5年前就引发大规模的评论了,比如2004-2005年广州上海等地在关于ktv等娱乐场所公开强制收取音乐版权费上社会普遍出现分歧意见,结果由于一般企业和行业协会都觉得费用过大,纷纷抵制,最后不了了之。不过至今权利人和消费者间的收费意向矛盾并没有解决,尽管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向卡拉OK、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收取音乐版权费已经形成了一种社会对音乐人知识产权尊重的共识,可究竟需要怎么收和收多少时不时成为双方利益当事人争论的焦点和矛盾升级的导火索。

因此在音著协和音集协来说,收费天经地义,在《北京晚报》来说,乱收费以及高收费不合理应该批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不服谁!而我觉得,如此毫无价值和意义的争论一步步升级恶化的原因正是有关go-vern-ment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所致,显然,收费要找物价局和工商局,版权要找版权局,怎么收和收多少应该由这些部门联合起来共同办公协商拿出初步意见,后再经过和舆论媒体结合以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权利人和消费企业以及群众的意见,最终拍板形成有法可依的标准性细节指导性收费文件,这样版权费才会收得顺利,收得和谐!否则像今天这样大家吵吵闹闹,莫衷一是,要解决根本问题谈何容易?这不,网络信息时代打破了过去舆论单一垄断的渠道,音著协和音集协都有了自己的网站,其他发出声音的渠道也很多,要不打口水仗都难!

而根据相关资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于1992年12月17日,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目前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看起来音著协很像版权局的分设机构,但它只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而已,不仅不具备行使版权局的行政权力,而且也尚不具备有决定版权想怎么收和收多少的自行其是的权利。至于他们维权得来的收益更加有必要由版权局等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加强进行对其分配是否完全到达利益人手里以及其分配方式是否合理的监督!比如最近就有人质疑一边是音著协把“商场每平方米每年收2元”、“KTV每个包间每天收12元”之类的标准宣传了又宣传,一边是著作权人最低一首曲子能收到多少钱始终是个悬案。《北京晚报》虽然不能以评代政,但写批评文章却合情合理!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实施舆论监督的正当权力,音著协等恼羞成怒,甚至无端怀疑《北京晚报》集体以及高管私人参股娱乐行业涉嫌报复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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