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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教授挑战音乐版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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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6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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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在线音乐分享是音乐“发烧友”和唱片公司引发诉讼的焦点。美国哈佛大学一名教授向美国音乐版权法发起挑战,以最大限度争取音乐“发烧友”的合法权益。

起争议

24岁的若埃尔·特南鲍姆是美国波士顿大学研究生。他因涉嫌2004年从网络下载至少7
首歌曲并通过在线存储网站分享816首歌曲遭到美国唱片业协会起诉,对方索赔金额达1.2万美元。波士顿的美国联邦地区法庭已受理此案。在特南鲍姆没有法律援助的情况下,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查尔斯·内松决定为他辩护。

内松17日接受美联社采访时说,他最重要的目的是“转变法庭先前被当作低级讨债公司的角色”。

内松认为,1999年通过的《防止数字化侵权及强化版权侵犯赔偿法》有悖美国宪法,美国唱片业协会涉嫌利用刑法规定处理民事诉讼纠纷。他还批评美国唱片业协会在案件处理中违背诉讼程序,通过强调诉讼时间长、开销大等因素“恐吓”被起诉方,以促成庭外和解。

依照上述法律,如果特南鲍姆的行为被判为“故意”犯罪,他将被迫支付高达100万美元的罚款。

传回应

美国唱片业协会对此反应强烈,且没有向特南鲍姆和内松让步。唱片业协会在一份法庭陈述中说,协会执行版权法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这一修正案允许向法庭呈请对受害者给予赔偿。如果特南鲍姆向宪法发起挑战,无疑是螳臂挡车。

美国唱片业协会发言人卡拉·达克沃思说,由于互联网点对点下载技术的出现,音乐版权侵权行为给这个产业带来每年几百亿美元损失,相比之下,对这种侵权行为的法律诉讼不算什么。

达克沃思还说:“非法下载传播音乐虽然有很大风险,但确实是极其普遍的现象。”

纽约律师雷·贝克尔曼说,现在最大的争议就是,这项法律是否违反美国宪法规定。“有两篇法律评论指出这有悖宪法,并且另外三起类似案件也给这种观点有力的佐证”。

存和解

法庭定于12月1日审理特南鲍姆一案。内松计划在开庭前与唱片业代表律师进行磋商。但著名娱乐纠纷律师杰·库珀断言,内松不会说服法官削弱版权法的威力,因为这项法律可帮助唱片公司在难以估价损失时获得赔偿。

在就特南鲍姆一案递交法庭的文件中,唱片公司也开口自辩:“对唱片公司的赔偿只是一个方面,关键在于通过惩罚侵权者减少潜在盗版现象的发生。”

内松则认为,除了使用法律手段,唱片公司应考虑其他对策,比如通过商业广告捆绑歌曲的方法,在网上免费发布音乐。

“还是有选择的余地,”内松说,“比如可以把娱乐产品跟广告捆绑销售,这样也能保证艺术家的利益。”(邢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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