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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争当版权保护示范城市 创建工作实施阶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26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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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是对一个城市版权保护水平的综合评价,体现一个城市的科学发展理念、自主创新能力、产业发展水平和城市核心竞争力。今年1月,经国家版权局批复,厦门成功跻身“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市之列,正式启动了为期两年的创建工作。待创建期满,国家版权局将进行综合测评,符合条件后将授予我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目前我市的创建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将通过完善版权服务体系、提高版权监管水平、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加强厦台交流合作等多项重要举措,推进“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城市”建设。

  解读1

  厦门拥有创建优势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版权工作和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得到了国家版权局和福建省版权局的充分肯定。2010年3月,厦门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予“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厦门版权保护和版权服务环境不断优化,版权相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初步形成了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计算机软件、网游动漫、工艺美术等行业的版权相关产业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展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逐步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产业。

  厦门版权相关产业版权意识较强,企业内部版权保护制度较为完善。到目前为止,我市已评定41家企业为“厦门市版权保护重点企业”。我市相关部门通过版权保护与服务方面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充分发挥重点企业在版权管理、自主创新方面的示范作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带动版权相关产业的全面进步和繁荣发展。

  近年来,我市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产业发展环境和城市核心竞争力均有了明显的提升。我市版权工作及版权产业的创新与发展,对全省及海峡西岸经济区版权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在全国各主要城市中居于前列。

  解读2

  扶持重点版权产业

  创建工作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提高的工作思路,以促进产业科学发展为主线,强化企业版权创造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实施版权战略,建立版权管理制度,形成和拥有自主版权;提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版权创造能力,发挥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高校及中科院在厦分支院所等科研机构的创新优势,整合版权创新资源,形成版权创新体系,进一步提高把创新成果转变为自主版权的能力。同时,引导、支持版权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版权成果向企业转移,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深化“院地合作”工程、“市校同发展”工程,依托厦门创业园、软件园等成果转化创新基地,全面提升版权运用能力和应对版权竞争的能力。

  培育重点领域的版权发展水平,促进版权产业化,打造版权产业集群,努力使全市重点版权产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明显提高。加快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娱乐、工艺美术等传统优势产业和特色版权产业,形成产业优势。加快培育网游动漫、创意设计、数字内容与新媒体等文化创意产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计算机软件产业,促进软件产业做大做强。强化传统文化、民间文艺的版权保护和开发利用,扶持具有闽南特色的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

  解读3

  完善版权服务体系

  构建综合性版权服务平台,成立版权服务中心,开展软件著作权登记、作品自愿登记及版权法律咨询和援助,为全市相关企业和权利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服务中心将对接省版权局筹建中的海峡版权交易中心,构建集评估、质押、投资、融资、版权贸易于一体的综合性交易平台,促进版权创新成果转化,大力推动版权贸易,带动版权产业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同时,完善版权争议调解机制,成立版权调解机构,有效解决和处理版权纠纷,形成与行政、司法有机衔接的版权争议民事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示范基地和园区在处理版权纠纷案件中的积极作用,建立使用者和权利人的沟通渠道,促进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充分发挥版权协会、行业协会和版权中介机构的作用。引导、支持市版权协会及图书发行、计算机软件、数字娱乐、工艺美术等与版权相关的行业协会强化版权服务职能,健全版权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在版权服务和保护上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版权中介组织的管理和引导,进一步规范版权中介组织的市场行为,保障著作权人及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解读4

  提高版权监管水平

  完善版权监管常态机制。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以新闻出版、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和互联网产业等为重点领域,以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工艺品、计算机软件、网游动漫、音乐作品等为重点产品,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查处大案要案,集中销毁侵权盗版物品。我市从去年11月开始,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据统计,截至今年2月,市、区两级文化市场执法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2846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店档摊点2152个次,检查印刷复制企业157家次,收缴了一批侵权盗版物品,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罚。

  厦门是中国互联网业的重要中心城市。目前,全国近六分之一网站是在厦门以服务器托管或空间租用的方式运营的。我市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不断加强与公安网监、通信管理、电信等部门的协作,深入研究网络版权执法的难点和措施,探索建立网络侵权监管机制和执法程序。目前我市正加快“厦门市网络出版版权监管平台”的建设进度,运用高科技手段加强对网络运营企业的主动监管,掌握互联网出版中的侵权信息和案件线索,加大对数字版权的保护力度,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提高网络版权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解读5

  推广使用正版软件

  在巩固以往市、区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快进程、加大投入,抓紧做好软件集中采购、正版软件的更换安装和检查验收等各项工作,争取于2011年8月提前完成市、区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自以来,我市大力推进大中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共完成了三批企业软件正版化,在此基础上,我市将全面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在更大范围内展开,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坚持以先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后中小企业;先重点行业、后一般行业的原则依次稳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

  下一阶段,我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研究制定采购方案,抓紧做好软件集中采购、招投标、正版软件的更换安装和检查验收等各项工作。同时开展对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培训、管理和监督,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加强软件资产管理,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完成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解读6

  加强厦台交流合作

  推进厦台版权产业对接与整合。充分发挥我市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的优势,发挥现有对台科技、新闻出版等交流合作基地作用,以海峡论坛、海峡两岸文博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等品牌活动为平台,以建设对台科技创新交流使用基地、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和厦门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为契机,推进厦台计算机软件、动漫网游、影视、创意设计等方面的产业对接整合,促进厦台版权产业优势互补、合作创新、共同发展。

  建立厦台版权保护合作机制。以两地知识产权协会、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主体,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完善工作机制等方式,逐步建立作品版权登记、认证等版权服务合作机制和版权案件协调处理机制,为两地企业特别是在厦台资企业提供便利的版权服务和高效的版权保护,为两地版权产业的发展及交流合作提供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同时,进一步加强厦台版权界的交流交往,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版权交流交往活动,进一步拓展厦台版权交流活动的渠道和规模,以学术研讨会、高峰论坛、考察互访及两地共同举办的重大展会为载体,在政策法规交流、人才培养、信息交流、业务磋商和版权贸易等方面深化交流与合作,打造两岸版权交流交往的活跃平台。

  我市已有版权保护

  重点企业41家

  本报讯(记者 海鹰 通讯员 王卫华 王业晖 方深)近年来,我市版权相关企业的版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版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水平,在昨日举行的厦门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暨2011年“著作权保护宣传月”启动仪式上,又有11家企业获批成为第三批厦门市版权保护重点企业。至此,我市已有版权保护重点企业41家,涉及出版发行、计算机软件、工艺美术、游戏动漫、服装、互联网、景观设计、传统手工艺等领域。

  据介绍,第三批“厦门市版权保护重点企业”包括游家网络有限公司、佳佰利有限公司、外图(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迦红动漫有限公司、万石画艺有限公司、铂信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利根思动漫有限公司、艾乐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手机动漫基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动漫运营中心。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有关领导表示,根据我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工作方案,我市评定版权保护重点企业的工作,在2013年要达到50家以上,树立一批版权保护重点企业,并使它们在各自领域成为版权产业的典型,发挥典型的榜样辐射作用;通过版权保护,做大做强企业,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版权产业走上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轨道。

  记者了解到,版权保护重点企业的评定,主要依据以下原则:第一、要有较高的版权保护意识和专门的版权机构及负责人员;第二、要有一定的企业规模,在同行业中较具代表性;第三、要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版权,并有较高的版权创新含量;第四、要有持续的版权开发、创新能力。企业经过申报成为版权保护重点企业之后,就可享受版权保护部门的重点保护措施,如协助提供便捷、优质的作品登记;发现企业产品被侵权,优先立案查处;帮助企业协商海关、工商、法院等部门及时查处侵权案件;协助企业处理跨区域案件;指导企业建立版权保护制度;对企业版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人物原声

  4月7日下午,我市举行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座谈会,与会领导、专家及版权产业相关负责人纷纷表示,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将对厦门版权保护宣传普及、版权执法、规范版权市场、打造版权产业集群等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巡视员、副书记、副局长于浩:

  版权保护助推城市科学发展

  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市是荣誉,是机遇,更是责任。我市版权工作要以创建示范城市为契机,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先行先试作用,开拓创新,有效作为,进一步完善版权服务体系,提高版权监管水平,提升社会版权意识,努力将版权工作置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科学发展的工作大局之中,强化版权在经济、文化和社会政策中的导向作用,全面提高我市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厦门,推进科学发展新跨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徐文东:

  建立强有力的版权工作保障体系

  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强有力的版权工作保障体系,包括组织机构、法规政策、资金投入以及人才队伍等保障。要加强版权工作区域合作,特别是突出厦台版权合作交流,不断完善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同时要注重建立和完善版权国际应对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国家根本利益。

  市政协文史学宣委副巡视员卢怡恬:

  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意义非凡

  国家版权局同意厦门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意义非凡。一是说明我市版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具有一定基础,二是说明版权工作任重道远,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与创新。建议在创建过程中一要转变观念,二要创新方法,三要正视问题,四要加大监管,五要善于总结。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秘书处处长黄敏沁:

  营造良好的版权法制环境

  营造良好法制环境,保障著作权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是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基本要求。要抓紧制定激励创新的政策法规,提升版权服务水平。希望在版权登记资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能有一些政策或规章出台。同时加强版权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版权的良好氛围。

  市文化创意协会理事长郑剑飞:

  成立“海峡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建议成立海峡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借鉴国内外、港澳台等地的做法和经验,利用交易中心这一平台进行版权贸易,不但可以降低产品价格,还能实现赢利,促进版权产业的升级发展。交易中心还可以支持企业或个人开展维权活动,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加大对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刘晓海:

  提升版权产业在GDP中的比重

  一个城市版权产业的发展水平最终体现为版权产业在GDP中的比重。建议一是制定产业政策,在税收、执法等方面有具体的政策实施。二是培育版权文化,提高版权保护意识。三是加强行业间的交流合作。四是发挥网络版权监管平台的作用,使技术手段成为解决网络侵权的重要方式。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林秀芹:

  应考虑设立“版权保护重点个人”

  厦门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基础较好、领导重视、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措施多元”。建议在创建过程中不但要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还要注意强化个人在版权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可以考虑设立“版权保护重点个人”,对其版权创新成果进行产业链的挖掘与保护,以此推动版权产业发展。

  新华国际知识产权(厦门)事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律师许琼琳:

  建议设立中国首个版权保护基金

  版权保护往往涉及调查、取证、查扣、诉讼等各种费用,一些中小企业和个人权利人负担较重。建议市政府设立一个版权保护基金,在我市的权利人版权权益被侵犯时,予以适当经费支持维权,并可要求维权人在获得维权赔偿时,按一定比例将赔偿金回捐给基金,以维持基金的运行。

  厦门青鸟动画有限公司总经理林爱武:

  大力扶持文化创意企业发展

  侵权盗版行为正在给中国动漫产业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严重危害。在我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工作中,应加强版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能在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版权展等相关展会、打击盗版维权行动、作品前期创作、版权宣传等方面给予一定的经费和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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