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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华通 “小专利”扛科研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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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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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步履匆匆行进于IPO征途的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世纪华通”)继被爆涉嫌关联交易之后,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其整体科研实力也受到质疑。

2010年9月,世纪华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标准之一是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

世纪华通现拥有六项专利,皆为实用新型,也就是俗称的“小专利”,并无一发明专利。

而经检索万方中外专利数据库得知,据不完全统计,与世纪华通同为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要企业的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拥有至少十项发明专利。

相比之下,全靠“小专利”扛起科研大旗的世纪华通高新技术企业之名显得有些“盛名难副”。

获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为世纪华通带来的最大利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自2010年至2012年,公司可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世纪华通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已于2010年到期。

为维持利润水平,转而将目光投向高新技术企业所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只是世纪华通所享有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也将于2012年到期,届时不知世纪华通将何去何从。

对于上述问题,记者多次联系世纪华通董秘,但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明确回应。靠“小专利”撑局面的世纪华通是否会得到资本市场的认同,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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