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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梦敦煌》著作权纠纷再成“进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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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9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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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晚报讯舞剧《大梦敦煌》与甘肃作家许维之间的著作权纠纷案,在开庭审理4年多之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22日作出民事判决,对舞剧《大梦敦煌》被诉涉嫌侵犯小说《沙月恨》版权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最后认定舞剧《大梦敦煌》没有侵犯小说《沙月恨》的著作权,驳回原告《沙月恨》作者许维的讼诉请求。8月14日,许维不服判决结果再次上诉,日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向被上诉方兰州歌舞剧院送达了“应诉通知书”,这场长达9年的著作权纠纷案又一次成为“现在进行式”。

2002年5月9日,甘肃作家许维向兰州中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状,认为舞剧《大梦敦煌》抄袭、剽窃了小说《沙月恨》,侵犯了其著作权。2005年5月8日,兰州中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一审判决原告败诉。败诉后许维不服判决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05年11月7日,省高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裁定撤销,发回重审。2006年12月9日、2007年4月17日,兰州中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兰州中院2011年6月22日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舞剧《大梦敦煌》没有侵犯小说《沙月恨》的著作权,驳回原告《沙月恨》作者许维的讼诉请求。(记者 张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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