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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版权保护倡议研讨会上 专家建议预设版权表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03 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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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保护并不仅仅是一个形式上的署名,还涉及切实经济利益。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秘书长王斌认为,一些名人微博的市场价值较高,可考虑通过“名博”博主与微博运营单位签约,运营商再与可能使用这些微博内容进行商业化运营的多种渠道签协议,进行商业化运营的尝试。

  在前日举行的“微博版权保护倡议研讨会”上,专家建议微博可预设“原创”、“署名”、“捐献”等“版权表情”,确定微博版权的处理方式。同时,有网站也承诺,将承担起“帮博主追讨稿费”的重任。

  版权怎么认定?

  看内容是不是有独创性

  如今,我们经常会在微博上看到有人抱怨自己的原创微博遭到剽窃,或者原创的微博内容被人集结出版自己却一无所知。不久前,一位作家指责某著名演员剽窃自己原创微博,引发关注,最终,那位演员删除了这条“盗版”微博。

  研讨会上,市新闻出版局版权保护处副处长张俊杰表示,微博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首先要看它是不是著作权法律意义上的作品。如果它有原创性,有作者智力成果的成分在里面,就应当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发微博说‘我起床了’,这种就不能算有版权。”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也认为,微博的内容不能一概而论,是否享有版权,要看其内容是否享有了著作权法上规定的最低的独创性,“我们要保护的是智力劳动成果”。

  版权如何区分?

  建议在微博设“版权表情”

  法律界专家们在会上提出,微博版权保护并没有超越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范畴,只是因为微博版权保护意识尚未建立、传播规则亦不成熟,导致微博版权保护在实践中难以操作。

  那么,在微博内容被多次转载、分享之后,如何确定原创作者?搜狐网副总编辑王子恢在探讨中提出了设想,未来用户发表的每条微博中将有可能提供“原创”、“署名”、“捐献”等“版权表情”备选,让使用者自己选择是否主张微博知识产权。

  王子恢说,作者如果认为自己的微博是原创的,可加一个“原创”;如果认为自己的微博可以随便转,就加一个“捐献”;如果希望在转发过程中保留一个署名权,可以加一个“署名”,“这个从技术上来讲并不是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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