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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电纸书纠纷一审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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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2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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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汉王电纸书被诉未经授权收录版权内容一案近日有了新进展。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决,汉王科技向北京国学时代文化公司购买电子出版物中内容的使用权,并支付合理费用,尽到了合理的注意和审查的义务,主观上没有过错,且已停止销售涉案电纸书。中华书局认为汉王科技未经授权收录中华书局享有著作权的点校史籍侵犯著作权未获支持。
  去年中华书局将汉王科技诉上法庭,声称汉王科技未经中华书局许可,擅自在4款汉王电纸书(国学版)中收录中华书局享有著作权的点校史籍,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复制权等多项权利,要求赔偿损失总计400余万元。对此,汉王科技表示他们是通过北京国学时代文化传播公司购买得到《国学备要》的版权,其中包括了中华书局点校的二十四史和《清史稿》。汉王科技当时使用的《国学备要》已按每套产品50元的价格向国学公司支付版权使用费。本案中,中华书局仅对销售方汉王科技起诉,而未追加国学公司为共同被告,因此一审判决对国学公司是否侵权不做认定。

    (刘 仁)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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