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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纠纷怎么提起诉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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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侵害者做出了违法的行为使得受害者的著作权被侵犯,而且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那么就可以对侵权者提起诉讼。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著作权纠纷怎么提起诉讼的详细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纠纷怎么提起诉讼

  1、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

  3、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侵权方式。

  4、选择管辖法院。

  5、要求被告承担法律责任。

  二、著作权纠纷的相关案例介绍

  《迪迦奥特曼》系列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为日本的圆谷制作株式会社,2004年,其与原告(上海世纪华创文化形象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依法授权原告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占性地行使该作品的发行权、放映权、上映权以及使用该作品的商品化权等。2008年4月14日,原告的代理人发现被告某大型超市的一销售店在销售由一工贸公司生产的休闲童鞋,该童鞋上擅自复制使用了“奥特曼”人物图形,售价为38元,并请一公证处对此进行公证。之后,原告方将超市、工贸公司告上法庭,认为二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及其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等。

  法律分析: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非著作权人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均须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本案中,超市所售童鞋上印制的人物形象与原告享有相关权利的“迪迦奥特曼”人物形象进行比较,虽然童鞋上的人物形象作了卡通化处理,但该形象完全能够被相关消费者识别为“迪迦奥特曼”,因此可以认定生产涉讼的童鞋构成对原告享有相关权利的“迪迦奥特曼”人物形象的复制。同时,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超市销售涉讼童鞋的行为得到了原告的许可,超市虽能举证证明其销售的涉讼童鞋来源于一代理销售公司,但从其与代理销售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看,其应当审查而没有审查涉讼童鞋的生产、销售以及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应证明,其没有尽到最基本的审查注意义务,主观上具有过错,亦即不符合《著作权法》中对经销商免责条款的规定。因而,超市销售印有“奥特曼”人物图形的休闲童鞋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案件起诉时,原告世纪华创公司是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占性地行使“迪迦奥特曼”系列作品的发行权、放映权、上映权以及使用该作品的商品化权等著作权的唯一权利人,有权对该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主张权利,故被告超市应向原告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著作权法》47条的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结合本案事实,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对于超市的具体赔偿数额,根据《著作权法》第48条的有关规定:赔偿数额首先参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其次看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两者都不能确定的,由法院酌情在50万元以下酌情判处。具体到本案,由于该案的原告未举出其受到损失的证据,超市的侵权数额也难以确定,因此法院依照规定,根据该案的具体情况,酌情确定赔偿金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著作权纠纷怎么提起诉讼的相关内容。提起诉讼并得到法院的支持重要的就是对方有明确的侵权事实,所以证据的掌握对于原告方非常的重要。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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