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房屋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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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律师问答
景德镇修建房子可以怎样计算补偿
(1)房屋补偿费用补偿被拆除房屋所有者的损失,按被拆除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用于补偿被拆除住宅的临时住宅和寻找临时住宅的不便,按临时住宅条件分类,按被拆除住宅的人口每月补助。 (3)奖励性补偿费,鼓励被拆除的房屋居民积极协助拆除房屋,或者自愿放弃搬迁到郊外或者不要求拆除公司的住宅等权利,房屋拆除补偿费的各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决定,拆除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被拆除的人不仅可以得到住宅补偿费,还可以得到搬家补偿费的设备转移费过度期间的临时配置补助费。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景德镇修建房子怎么样算补偿
有补偿。可以按照当地的拆迁标准及集资时所占的比例补偿。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你好,我是农村户口一家人7口挤在50几平方的房子可以申请建房吗
可以申请,但是必须满足相关的条件,以下条件满足便可申请自建房: 1、属于本村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2、无房居住,需建房的村民; 3、因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垮塌或存在安全隐患,需搬迁; 4、多子女家庭、儿女长大结婚后,需分户居住的; 5、持乡(镇)、村、社证明,申请建房户所住房屋确属危房,需改、扩建的; 6、国家、省、市、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移民搬迁需使用集体土地的; 7、国家公益建设需搬迁农民住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你好自己房子可以辦理嘛
房产证可以自己办,也可以委托开发商办理。 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等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登记。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印章等,缴纳手续费、契税、印章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 经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后,购房人即可领取房产证。
房屋公证机构吗
房屋公证手续如下:向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分别与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屋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问下,车库是公公名字,更改儿媳名字怎么办
姓名变更权的意思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理由要充分,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还没有做好的房子里面有外人烧火杀鸡,法律中算民宅吗,怎么办
你好:报警解决依法处理
曾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父母房产怎么弄到子女名下,才又实惠,又具有法律效益呢,
您好,可以写一个协议就行
9年前买了朋友单位集资房,还是期房,我们也签了协议,现在对方提出拿钱才配合我们办房产证
这个还是按照之前的协议走
今年买一辆摩托车和小车,我家车位在最里面,所以我可以停两辆吗?要是我们物业不同意怎么办?
<p>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住宅小区内无法办理车位权属证书的车位,其产权归属于谁?</p><p>《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p><p>因此,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其不是车位用途,是无法办理车位权属证书的,其权属应属于业主共有,但不是以车位的产权存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