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收养律师
武汉
收养
谢慕青律师
服务
58人
好评
74
响应
1小时
广州天河区天河智慧城906
经验丰富
从业13年
谢慕青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江岸区律师咨询
江岸区律师问答
收养关系怎么解除
如何解除
收养关系
?本文将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
收养关系
解除的法律规定,包括解除条件、途径以及注意事项。通过本文,您将了解如何合法、合规地解除
收养关系
,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益。
#收养关系
人看过
领养孩子怎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
想要领养孩子并办理
事实收养
公证?你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本文详细列举了必备的文件,包括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子女情况证明等,并解释了这些材料的重要性。
#事实收养
人看过
领养孩子怎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
想要领养孩子并办理
事实收养
公证?你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本文详细列举了必备的文件,包括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子女情况证明等,并解释了这些材料的重要性。
#事实收养
人看过
私自收养孩子会判刑吗
私自收养孩子不会判刑,但法律会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孩子权益。本文详细解析了私自收养孩子的户籍手续的问题,为想要收养孩子的人提供合规建议。
#收养条件
人看过
领养小孩需要什么手续
领养小孩需要遵循一定手续,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领养人需满足无子女、有抚养能力等条件,送养人也需符合条件。办理领养登记是最后一步,需提交材料并接受审查。
#收养手续
人看过
我想在武汉领养一个十岁左右小孩,在哪里领养,领养需要什么手续。
一、领养孩子需要办什么手续 1、领养孩子需要办以下手续: (1)收养人需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孩子的申请书、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收养人的户籍证明以及满足国家规定的收养人条件的证明; (2)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要求申请人作出保证; (3)收养登记必须严格依照分级登记制度进行; (4)收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办理收养关系的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书。 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 2、意愿书。被收养人年满8周岁以上的,须提交本人愿意被收养的意愿书; 3、照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2张; 4、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 5、弃婴、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的原始记录和集体户籍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孤儿生父母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7、弃婴公告; 8、儿童医院出具的被送养人送养前的健康检查或病残证明。
想以后领养一个孩子,工资3500以上到4000吧,可以领养吗
你好,关于领养孩子需要去派出所报备下
领养出去的狗刚开始的时候问他们要照片或者视频,他们还会发一下到这段时间问他们要照片或者视频男主人说他人不在本地说让给女的发消息,但是女的又一直不回消息
你好 请问具体是有什么诉求
我有个朋友,还没结婚,男性27岁,他本人患有精神分裂症,这种情况以后可以领养小孩吗?
这种情况肯定是不能领养小孩的。
孩子不知道父亲是谁可以送养吗
如果孩子登记的是单亲,可以送养
非婚子女怎么送养?才合法。
非婚生子女送养的法定条件为: 1、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可能会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收养人也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完全一样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你好,我有两个小孩了,想再领养一个,这个小孩是非婚生子,我可以领养吗
你已有两个小孩子,原则上不可以再领养,建议你到当地民政局询问一下看是否能办理收养登记。
单身女性可以领养小孩吗
你好,符合条件可以领养孩子
350有偿领养发现对方却对狗狗不好好照顾,原主人可以要回吗
你好,这边建议可以协商出了
二婚姻双方小孩都给对方了现在我可以领养小孩吗
你好,领养孩子可以去派出所登记下
在一个省,不在一个市,可以跨市领养吗?就是一个在湖北孝感大悟县,想到武汉福利院来领养?
如何办理收养手续问题: 《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我想问一下在哪里可以领养一个健康的孩子
你好,我想问一下在哪里可以领养一个健康的孩子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江汉区律师
硚口区律师
汉阳区律师
武昌区律师
江岸区律师
青山区律师
洪山区律师
东西湖区律师
新洲区律师
蔡甸区律师
江夏区律师
黄陂区律师
汉南区律师
仙桃律师
天门律师
神农架林区律师
潜江律师
恩施州律师
随州律师
咸宁律师
黄冈律师
孝感律师
鄂州律师
荆门律师
宜昌律师
荆州律师
十堰律师
襄阳律师
黄石律师
武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