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拆迁补偿律师
重庆
拆迁补偿
法律知识
江津区律师咨询
江津区律师问答
拆迁方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怎么办
拆迁方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诉讼期间还可以要求法院进行执行。提起诉讼的起诉状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其他的内容。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人看过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条款主要有哪些内容
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条款主要有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拆迁房屋的房屋面积、拆迁房屋的补偿条款等等。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了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结合型补偿。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人看过
拆迁协议何种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拆迁协议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是,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协议的主体不合法;拆迁人没有办理相关拆迁手续的;一方拆迁当事人通过欺诈、胁迫方式,使得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形下签订的协议;其他。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人看过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怎么签的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方法是在签订的过程中,当事人要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是否明确;是否约定了约定违约责任等。只有全面审核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那么才会减少因拆迁而发生纠纷的概率。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人看过
拆迁赔偿协议签订后不给怎么办
拆迁赔偿协议签订后不给不得对房屋进行拆迁,支付补偿款后才能进行拆迁工作。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这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就就被征收土地的面积、价格及补偿款的履行方式等民事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人看过
请问江津区城镇无房拆迁安置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你好你是在哪个位置的方便电话联系吗
重庆江津本人只有户口,没有房屋和土地拆迁怎么分配
这个要看具体的补偿标准,如果没有实际居住的话,有的地方是可能认定为空挂户的。
以上对重庆江津区的拆迁有效吗
请完整描述要咨询的问题。
拆迁按13年的标准给付,这个合理吗?
重庆铜梁这边。安铁塔高压线。农村房子拆迁怎么赔付的?
你好,需要看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
你好老师,请问一下,重庆铜梁这边,安那个铁塔高压线,房子要被拆迁是怎么赔付的?
您好,有没有拆迁协议呢
重庆改造房屋该怎样给补偿
【法律分析】 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关于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是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另外还设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因此补偿金额不会太低。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张家港2016拆?|的赔偿标准
你好,拆建单位应该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我还在重庆江津买的房,我想问一下拆迁补偿协议正本丢失有影印件能够办退气税吗?
回迁协议丢失了是补办不了的,但是可以找到协议单位,把原始的另外一份协议书找到,自己复印一份即可,同时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 1、补发申请证明书; 2、登报声明、具结书; 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明;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XX片区拆迁执行几号文件,标准足什么
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的
有谁知道江津区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或者宅基地、耕地补偿规定吗?
一般地,先区分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接着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结合型补偿等确定补偿。
请问,重庆市江津区房屋拆迁补偿分几个部分?比如过度费安置费什么的,不懂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拆迁?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请问,重庆市江津区房屋拆迁补偿分为几个部分?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订 1.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我们律师在接受被拆迁人委托时应提示委托人,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到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一是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2.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2)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3)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4)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 上述所称的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包括由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私有居住房屋、落实私房政策后由房管部门代为经租的居住房屋,以及1983年12月17日《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前已经建立租赁关系,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且租赁关系延续至今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 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 (5)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还须注意如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调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层次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根据建设情况约定过渡期,并遵守过渡期的约定。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拆迁人还应支付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则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资源局制定。 如当地对协议有备案要求的,受托律师应提示拆迁人应当按当地规定将其订立的所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报拆迁主管机关备案。
重庆市江津区非农业户口拆迁有赔偿吗?
您好!可以根据当地具体的政策享受拆迁待遇。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我是重庆市江津区XX的自建房,政府修要拆迁,但是赔的太少了,想咨询下关于赔偿的标准
主要看征收调查过程中的认定。 在征收开始的时候,征收部门会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处理。如果是无证的房屋,需要看是否为违法建筑,是否为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还是被认定为合法建筑。 如果是合法建筑,那么补偿是与其他符合补偿条件的房屋是一样的,如果是违法建筑或是超期的临时建筑,都是得不到补偿的。
在拆迁方面,2023年重庆梁平区农村拆迁政策
法律分析:具体拆迁政策可以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需要注意的是要做好拆迁安置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2023年重庆梁平区农村拆迁政策拆迁方面
拆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2款:“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动地是指《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 ——在此法中拆迁的意思是拆迁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
在拆迁方面,2023年重庆梁平区农村拆迁政策
法律分析:具体拆迁政策可以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需要注意的是要做好拆迁安置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九龙坡律师
渝中区律师
江津区律师
大渡口律师
万州区律师
铜梁区律师
梁平区律师
南岸区律师
沙坪坝律师
涪陵区律师
渝北区律师
永川区律师
石柱县律师
武隆区律师
巫山县律师
长寿区律师
巫溪县律师
秀山县律师
荣昌区律师
城口县律师
潼南区律师
忠县律师
璧山区律师
大足区律师
丰都县律师
綦江区律师
酉阳县律师
云阳县律师
垫江县律师
北碚区律师
南川区律师
万盛区律师
奉节县律师
开州区律师
巴南区律师
黔江区律师
合川区律师
彭水县律师
重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