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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律师问答
你好,请问残疾人的两项补助是什么,四川省江油又是每月多少?
国家对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员每月发放55元的护理补贴,对低保户中的残疾人每月发放70元的生活补贴,满足两项条件,可享双重补贴:<br />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br />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br /> 法律依据:<br /> 《残疾人保障法全文》 第四十八条<br />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我是二郎庙的村民,应该在二郎庙还是江油市申请法律援助呢?
法律援助条件如下: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   2、受援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务费用。其中,农村的属社会救济对象;城镇的其家庭成员收入不超过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现在离婚能不能拿到四川省江油市的离婚证明
离婚证件包括: 1、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有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有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及副本,还有相关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今离婚能不能拿到四川省江油市的离婚证?
法律分析:相关法律规定了离婚冷静期,也就是说夫妻不一定能够在当天拿到离婚证。夫妻双方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在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现在离婚可以拿到四川省江油市的离婚证明吗?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离婚证书原件(包括已生效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如离婚证书遗失的,可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发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想咨询一下2008年四川省江油市农村户口转非农业户口
非农户口能转回农业户口,但是当事人转回农业户口的,在农村落户后一般仍为非农户籍或常住户籍。国家对农业户籍的管理非常严格,转回农业户口后能否享受农村待遇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具体确定。 <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br/>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br/>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br/>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008年四川江油市农村户口转非农业户口
农村户口变为城市户口的应当退回农村宅基地。全家从农村迁入设区的市落户,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原有的农村宅基地交回村集体经济组织。拒不交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收回。 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现在离婚可以不可以当时拿离婚证四川省江油市?
离婚证在夫妻双方办理结婚证时的婚姻登记机构或者一方常住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只有协议离婚才有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川省江油市的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职工可以申请下列赔偿;本人住院接受治疗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br/>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br/>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br/>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br/>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br/>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br/>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br/>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br/>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br/>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br/>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想咨询一下2008年四川江油市农村户口转非农业户口情况
非农户口是是计划经济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br/> 法律依据:<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br/>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br/>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br/>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