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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律师问答
有居住证的外地户口可以在嘉兴办理离婚吗?
法律分析:协议离婚可以,诉讼离婚要有居住一年的证明,法院才受理.也可以在异地办理诉讼离婚.离婚证办理一般是需要公民带上相关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若公民异地办理居住证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外地户口有居住证可以在嘉兴办理离婚
法律分析:办理离婚需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持户口本、身份证、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和三大方面)。 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外地户口有居住证可以在嘉兴离婚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离婚,只能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你好,我想和嘉兴桐乡民政局商量一下离婚时间
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时间一般是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因为男女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的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您好,我想咨询嘉兴桐乡市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需要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协议离婚应由双方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应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一方需到另一方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法院送达判决书或调解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您好,我想咨询嘉兴桐乡市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间
法律分析:最新的民法典规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最短的时间为三十二天。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带齐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请问云南人 在浙江嘉兴桐乡可以办理离婚不?
想离婚需要的手续为:<br /> 1、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再依法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br /> <p> 2、诉讼离婚,当事人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起诉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等。 </p> <p> 法律依据: </p> <p>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p>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br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br />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br />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br />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br /> (二)本人的结婚证;<br />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浙江嘉兴桐乡的云南人可以办理离婚吗?
离婚可以这样办理的: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双方户口证明;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云南人在浙江嘉兴桐乡乡办理离婚吗?
想离婚需要办的手续主要分为:<br /> 1、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书,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br /> 2、诉讼离婚的,一方当事人依法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起诉状,法院审理之后做出判决等。<br /> 法律依据:<br />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br />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br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br />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br />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br />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br /> (二)本人的结婚证;<br />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云南人可以在浙江嘉兴桐乡离婚吗?
离婚不是在哪儿都能离。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双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只能在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br/>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