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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我们公司从我入职一直在青岛办公,合同也写了办公地点是青岛,现在公司要让我们去上海办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去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我们在青岛特刚干了一个多月活,现在老板不给我们钱咋办呢
干了活老板不给钱,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由该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期限内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青岛劳动合同法如何规定加班工资?
一、加班工资劳动法如何规定1、加班工资劳动法规定如下:(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单位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单位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报酬。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加班工资的发放标准是什么加班工资的发放标准是: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4、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2024即墨轻微工伤赔偿标准
一、轻微工伤一般赔偿标准是什么1、轻微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住院伙食补助费,应根据具体医院发票而定;(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工伤的认定程序是什么工伤的认定程序如下:1、申请。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认定,单位不提申请的,劳动者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工伤认定申请要准备相应的材料;2、调查。接受申请后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3、认定。一般于60日内作出认定。
我2007年加入公司,公司2013年11月才交五险。我现在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前几年没交的社会保险吗?
单位一直不交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包含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五险。如果用人单位用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予缴纳,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投诉登记。首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
辞职,老板不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还有半年的退休时间,现在能拿到失业保险吗?
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三个具体条件:(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4)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由此可知,如果已经办理失业保险满1年,同时也非本人主动辞职、离职的,则可以申请领取。如果是主动辞职的话,不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不能领取失业金。
公司是否合法请假并扣除工资和绩效工资
如果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有相关规定的,则请假会扣除技能工资和绩效奖金,但是扣除的数额必须合法合理;如果公司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则一般不会扣除。具体要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来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