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工伤索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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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律师问答
我在盐城和上海献血1700毫升,现在妻子在苏州需要用血怎么办?
需要就具体情况而定
您好。我交上海的社保,现在左脚第1一2跖骨折可以申报工伤吗?
你好,有劳动合同,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
你好,请问工伤肋骨骨折三根在上海能评级吗
根据你的陈述,这种伤可以评到伤残等级
你好,我一个朋友在出了点儿事,家里面的法院需要要上海这边的伤残鉴定应该去哪里做?
可以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上海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你好,建议律师介入处理相关事宜
在上海工地受伤评了九级伤残大概能赔多少钱
你好你这边是公司方还是员工方呢
上海农民工工伤赔偿
农民工工伤赔偿的范围:住院伙食补助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上海下放工人丧葬抚血金多少
你好可以给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十年凃装工得了肺病,该怎样办?我在上海嘉定
你好,建议你申请职业病的鉴定。
我是去年在上海送外卖受的伤,今年8月做的伤残鉴定,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按今年,还是去年
你好,这种一般是按上一年度
上海市静安区工伤鉴定等级有哪些?
申请工伤等级鉴定需要提交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有效的诊断证明等医疗诊断资料;其他。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上海市静安区工伤鉴定等级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上海静安区工伤鉴定要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市静安区工伤鉴定等级有哪些?
工伤鉴定 要到哪个部门 到当地 社保 机构申请 伤残等级 评定。 工伤鉴定的程序 1.因 工伤 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法律依据:《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 一、 二、 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 停工留薪期 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 伤残 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的内容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 后,需要到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工伤部门会安排在专门的医院去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 在工作期间。造成个人身体受伤,短期内不能进行工作,或者以后都无法工作,工作单位有义务赔偿相应时间的工作资金,确保当事人以后生活的正常进行。所以不管当事人确认等级多少,只要证明自己的工作能力已经丧失,日后无法进行正常生活,工作单位必须对结果负责。
上海市静安区工伤鉴定级别包括哪些?
工伤鉴定 要到哪个部门 到当地 社保 机构申请 伤残等级 评定。 工伤鉴定的程序 1.因 工伤 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法律依据:《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 一、 二、 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 停工留薪期 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 伤残 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的内容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 后,需要到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工伤部门会安排在专门的医院去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 在工作期间。造成个人身体受伤,短期内不能进行工作,或者以后都无法工作,工作单位有义务赔偿相应时间的工作资金,确保当事人以后生活的正常进行。所以不管当事人确认等级多少,只要证明自己的工作能力已经丧失,日后无法进行正常生活,工作单位必须对结果负责。
静安区工伤死亡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死亡赔偿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br />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br /> 2、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br />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br /> 法律依据:<br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br />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br />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br />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br />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在上海工伤鉴定等级后,我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赔偿,提供银行卡复印件,还是必须委托人原卡?
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 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你好,我来自河南的农民工,在上海的建筑工地上骨折了。如何向老板要补贴?
工人受伤严重但老板能力有限,如果老板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如果没有为其参保的,则相关费用仍然要由老板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br/>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br/>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br/>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br/>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br/>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br/>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br/> 第三十九条<br/>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br/>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br/>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br/>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你好?我是河南农民工,在上海建筑工地骨折,怎么向老板要补贴。
劳动者在工地施工时摔伤,经认定为工伤,但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上海在职员工因病去世,公司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企业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公司不需要赔偿,而是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待遇,一般由丧葬费、抚恤金(救济金)、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组成,丧葬费和抚恤金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 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公司有没有补偿上海市在职员工因病死亡?
一、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后,公司有什么补偿 1、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后,公司补偿有以下这些: (1)丧葬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 (2)抚恤金,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遗属生活补助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职员工因工作原因死亡,公司补偿不给如何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