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劳动仲裁律师

济宁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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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律师-王其森律师
服务 2574人好评 3 响应 1小时
济宁火炬路与金宇路向东155-6376-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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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其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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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律师-杜飞律师
服务 3022人好评 20 响应 1小时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西路4号海能智慧广场C座18层(汽车北站、体育馆、市电视台附近)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杜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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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律师-李尚文律师
服务 3002人好评 5 响应 1小时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摩天大厦8楼
李尚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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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律师-赵阳律师
服务 680人好评 20 响应 1小时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668号同济检测院内东办公楼4-5层
口碑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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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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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律师-王际航律师
服务 1400人好评 18 响应 1小时
济宁市英萃路149号,英特力孵化工业园5楼506室(金宇路南,火炬印务东邻,置城国际8号公馆对过)
口碑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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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际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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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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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律师问答
北京劳动仲裁咨询电话
  遭遇劳动纠纷时,应如何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本文详细介绍了北京劳动仲裁咨询电话、劳动仲裁与人事仲裁的区别及适用范围,以及安徽劳动局投诉方式。为您解决劳动争议提供实用指南。
#北京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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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公司资质有什么要求
  劳务外包公司设立需满足注册资本、经营场所、劳务派遣制度等资质要求。注册条件及细则包括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及特殊条件。
#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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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有哪些
  公司被劳动仲裁可能损害形象、影响员工情绪,甚至导致经济赔偿。了解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及应对方式,对公司维护权益至关重要。本文详细解析劳动仲裁的后果、范围及应对策略。
#劳动仲裁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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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劳动仲裁位置在哪
劳动仲裁申请的地点,一般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的,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劳动仲裁地址在哪
劳动仲裁申请的地点,一般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的,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在济宁申请的劳动仲裁裁决已出用人单位可以异地法院起诉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不允许异地起诉,须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
杭州劳动仲裁在哪里申请
法律分析: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是否可以申请兼职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会根据劳动合同鉴定兼职与全职。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时,要鉴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兼职,还是全职的,会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确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兼职的,应当属于兼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全职的,应当属于全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具体的工作情况进行鉴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固定的工作时间,并且受到用人单位管理的,一般会按照全职看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并且不受到用人单位管理的,以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不长,在这种情况下,会按照兼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