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行政纠纷律师
佳木斯
行政纠纷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行政纠纷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高玉琼律师
服务
1463人
好评
76
响应
1小时
佳木斯市长安东路15号413室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高玉琼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赵福兴律师
服务
12人
好评
20
响应
1小时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长安西路295号
经验丰富
赵福兴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慕歌律师
服务
9人
好评
60
响应
1小时
佳木斯市长安路福泰长安D座
慕歌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王振国律师
服务
101人
好评
15
响应
1小时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顺和街69号
经验丰富
王振国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佳木斯律师咨询
佳木斯律师问答
法律规定哪些机关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海关、税务等行政机关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特点在于针对的对象是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强制执行的条件是其不履行义务等。
#行政执行
人看过
行政诉讼如何提出诉讼请求申请
行政诉讼提出诉讼请求申请的方法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进行审查后决定立案等。行政诉讼起诉的有效期是6个月内,从当事人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算。
#行政起诉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被告一般是什么
行政诉讼中的
原告
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等主体。行政诉讼的被告则是被
原告
起诉到法院的行政机关。行政诉讼的
原告
的权利在于质证权、委托权等。
#原告
人看过
什么样的情况政审不通过
政审不通过的情况有当事人的亲属犯罪而被判刑、或者当事人存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等情形。政审不通过的,当事人不能参与征兵活动。政审不通过的,不能恢复。
#行政审查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中的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行政诉讼中的判决和裁定的区别包括两者的适用事项不一样;表现形式不一样;上诉期限不一样等。行政诉讼中的判决书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在法庭上认定的事实;具体的判决结果等。
#行政判决
人看过
提前进入左转待转区扣分吗
提前进入左转待转的行为,有可能会被扣分。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75岁老人电动车醉酒驾驶判刑吗
你好,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我开车乡道40迈掉沟里了,交警判我罚款500扣12分
你好,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失信被执行人已处理,全部已履行是什么意思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意思就是法院的被执行人主动全部结清了或者主动找法院交了相关债务资金。
检察院不支持民事监督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复议有期限吗
要看案件具体是什么情况,不同案情,复议对象是不同的。
我在没有红绿灯路口转弯没按规定行驶出了交通小事故要扣分吗
您好,事故是什么时候 发生的?是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摩托车不戴头盔扣1分,你答案扣2分,害人啊!
开摩托车不戴头盔扣2分。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处1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记2分。乘坐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处50元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车辆未检车上路被警察扣下了会是什么惩罚 交警说这车已经是报废注销车辆了
等候交警大队的处理
由于治安纠纷事件,当事人被处500元罚款警告,只同意写保证书保证不在继续闹,请问这样可以么
你好,建议明确约定清楚。
罚抄写1000遍算体罚吗
老师体罚学生违法。具体如下: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一般公安机关可对其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老师殴打学生犯法吗 老师殴打学生犯法。具体如下: 1、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2、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在大学食堂承包了一个摊位,和食品公司合作。食品公司乱罚款违法吗?
我在大学食堂承包了一个摊位,和食品公司合作。公司经常找各种理由罚款,经常罚款一两千。食品公司乱罚款违法吗?
无证生产白酒处罚规定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无证生产白酒处罚规定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话,说有人向我投诉
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话,说有人向我投诉
没有挂安全带,被甲方罚款5000元合理吗?
在一次高空作业中,我是一名农民工,没有挂安全带,被甲方罚款5000元合理吗?
开车超速处罚标准指的是什么
开车超速处罚标准指的是什么
逆行扣几分扣几分几天能查到
逆行扣几分扣几分几天能查到
行政拘留人不在当地怎么处理
行政拘留人不在当地怎么处理
醉酒驾驶137,发生交通事故,曾饮酒驾驶被行政处罚的?
醉酒驾驶137,发生交通事故,曾饮酒驾驶被行政处罚的
你好。17岁骑电动车撞人了够拘留么
你好。17岁骑电动车撞人了够拘留么
醉驾免起诉的标准是怎样的
醉驾免起诉的标准是怎样的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同江市律师
汤原县律师
抚远市律师
桦南县律师
富锦市律师
桦川县律师
东风区律师
前进区律师
七台河律师
大兴安岭律师
绥化律师
黑河律师
佳木斯律师
牡丹江律师
伊春律师
大庆律师
鸡西律师
双鸭山律师
鹤岗律师
齐齐哈尔律师
哈尔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