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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律师-冯红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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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红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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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律师问答
刑诉法一审是如何规定的
  本文详细解读了刑诉法一审程序的规定,包括一审的概念、任务以及自诉案件的审判特点。文章旨在帮助读者了解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和要点,确保审判的公正和合法。
#刑事第一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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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一审是如何规定的
强奸幼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幼女在我国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根据《刑法》规定,强奸幼女被视为强奸罪并从重处罚。文章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依据,并列出了具体量刑情形,以强调法律对此类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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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幼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拘留的时间计算在刑期内吗
  刑事拘留时间计算在刑期内,判决前羁押一天可抵扣刑期一天。拘留对刑期影响体现在刑期的折抵上,不同刑罚折抵方式不同。了解刑事拘留后果及流程,有助于更好应对法律问题。
#刑事拘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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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保证金拿回还需要什么手续
  醉驾保证金如何拿回?需携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到银行领取。同时,了解醉驾的法律处罚和危害至关重要。醉驾不仅违法,更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请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
#取保候审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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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保证金拿回还需要什么手续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体量刑标准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规定,个人和单位犯罪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文章详细阐述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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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体量刑标准
儿子网逃到长沙,因为别人用他的银行卡作弊,现在一直打电话要钱,说是十倍赔偿,可以减轻罪刑
您好,目前您本人在哪里呢
在华期间,长沙外国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
法律分析:1、在本人所属国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证明其在本国居住期间无刑事犯罪记录,并同时附中文译本; 2、持上述公证书到其所属国外交部授权机构、以及中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 3、到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4、持该证明到公证处办理在中国居留期间无犯罪记录的公证; 5、持经过认证的外国公证文书和中国公证处的公证书,就可以办理有关事项。法律依据:《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长沙外国人在中国发行的无犯罪记录
法律分析:外国人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执行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在本人所属国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证明其在本国居住期间无刑事犯罪记录,并同时附中文译本; 2、持上述公证书到其所属国外交部授权机构、以及中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 3、到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4、持该证明到公证处办理在中国居留期间无犯罪记录的公证; 5、持经过认证的外国公证文书和中国公证处的公证书,就可以办理有关事项。.法律依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第一条 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 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对犯罪人员信息进行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既有助于国家有关部门充分掌握与运用犯罪人员信息,适时制定和调整刑事政策及其他公共政策,改进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防控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助于保障有犯罪记录的人的合法权利,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近年来,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有关部门为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并推广其中的有益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犯罪人员信息的登记和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犯罪记录制度,对司法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推进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开展有关犯罪记录的工作,要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框架内,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立足国情,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注意与现有法律法规和其他制度的衔接。要充分认识我国的犯罪记录制度以及有关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这一现状,抓住重点,逐步推进,确保此项工作能够稳妥、有序开展,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犯罪记录制度,健全犯罪记录工作机制创造条件。
外国人在长沙出具的中国期间无犯罪记录
法律分析:1、在本人所属国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证明其在本国居住期间无刑事犯罪记录,并同时附中文译本; 2、持上述公证书到其所属国外交部授权机构、以及中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 3、到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4、持该证明到公证处办理在中国居留期间无犯罪记录的公证; 5、持经过认证的外国公证文书和中国公证处的公证书,就可以办理有关事项。法律依据:《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长沙外籍人开具的在华期间无犯罪记录
法律分析:如果在本人所属国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证明其在本国居住期间无刑事犯罪记录,并同时附中文译本。 就要持上述公证书到其所属国外交部授权机构、以及中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再到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然后持该证明到公证处办理在中国居留期间无犯罪记录的公证。 如果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公证书。法律依据:《关于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本规定申请人范围的单位,可以向被证明对象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3)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民警不得违反规定对外出具证明,因擅自违规出具证明引发投诉或不良后果的,追究责任单位和行为人的行政违法、违规责任。 展
长沙县用黄鳝笼捕黄鳝犯法吗?
法律分析:黄鳝不是国家保护动物,可以进行捕抓,但是抓捕的时候要注意方式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长沙盗窃多少钱会立案呢
各地区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都不一样,一般来说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构成犯罪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实践中也存在以下例外情形,如曾经因盗窃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之内,因为盗窃而受过行政处罚的、组织控制未成年进行盗窃、在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发生的重大事故期间,在这个事件发生地进行盗窃的,还有盗窃孤寡老人、残疾人、或者生病的病人、或者病人家属的,以及盗窃的是抢险救灾、防汛移民救济款物的,对于这些行为,立案标准是1000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被执行人还遵化当地企业,首次在长沙执行,未执行财产,能否在遵化提起恢复执行?
你好,可以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也遵化本地企业,首次执行长沙,未执行财产,能否在遵化本地提起恢复执行?
你好,可以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还遵化当地企业,首次在长沙执行,未执行财产,能否在遵化当地提起恢复执行?
法律分析:如果可以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的话,可以去申请恢复执行。如果没有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就暂时不可以了。第一次申请执行后,第二次能否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执行,需要结合第一次执行的具体情况区分判断。如第一次执行以裁定终结方式结案的,待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后依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如第一次执行以中止方式结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线索后可以恢复执行,没有必要也不能再次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