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交通事故赔偿

苏州
交通事故赔偿
昆山市律师-杨梦皎律师
服务 1253人好评 301 响应 1小时
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1288号万象中心1615室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杨梦皎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昆山市律师-朱成勋律师
服务 71人好评 0 响应 1小时
昆山市前进东路858号金泰国际中心1509室
普法先锋
从业14年
朱成勋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昆山市律师-罗文谦律师
服务 39人好评 7 响应 1小时
昆山市周市镇萧林东路5018号中楠都汇广场2号楼613-616室
普法先锋
罗文谦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昆山市律师咨询
昆山市律师问答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法院怎么判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法院如何判决?除了刑事责任,肇事者还需承担哪些民事赔偿责任?本文将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帮你了解事故背后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人看过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法院怎么判
工地内车辆压死人属交通事故吗
  工地上车辆压死人是否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何刑事责任?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文将一一为您解答。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处理相关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人看过
工地内车辆压死人属交通事故吗
交通事故一次性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一次性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本文详细解析了计算方法及标准,包括受害人的年龄和身份等因素。同时,还提供了如何获取法律帮助的建议。快来了解吧!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人看过
交通事故一次性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责任怎么划分
  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责任如何划分?文章详细解读了行人闯红灯被撞死的情况下的责任划分,以及机动车的赔偿责任判定。同时,还介绍了处理闯红灯事故的具体流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人看过
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五五责法院怎么判
  交通事故中双方责任相当如何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事故情况、双方行为及法律法规。违法引发事故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本文将为您解读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肇事者需承担的刑事责任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人看过
交通事故五五责法院怎么判
假肢费用的赔偿期限为20年或终身。昆山有文件吗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假肢属于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因此这部分的费用应当根据实际使用的假肢价值进行赔偿。通常医院会出具证明,或者在医院安装完假肢之后,根据医疗费用清单进行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苏州 路滑结冰 车撞护栏墙导致车坏了 但车沒车损险 还可以保险理赔吗
如果车辆没有购买车损险,那么理论上是无法通过车损险获得理赔的。车损险是专门针对车辆因碰撞、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提供保障的保险。但是,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因为道路结冰导致的交通事故,可能涉及到交强险的责任范围。交强险是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用于赔偿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但通常不包括对本车本身的损失赔偿。此外,如果事故是由于道路管理部门的原因,比如没有及时清理积雪导致道路结冰,您可能有权要求道路管理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苏州市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1、十级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7.3万元;农村标准:1.87万元;2、被扶养人生活费;3、医疗费赔偿金额=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实际支出计算);4、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5、护理费赔偿金额=按误工标准计算或按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6、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支出交通费;7、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8、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9、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10、十级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11、后续治疗费事;12、车辆及财物损失。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苏州八级交通事故赔偿额是多少?
法律分析:八级伤残赔偿金,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30%×20年即六年的赔偿。以户口本上的户口定。八级伤残赔偿金,受害人定残时年龄超过五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便在二十年的基础上减少一年;六十周岁以上的按十年计算;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伤残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一般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害人所在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生活费进行计算。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苏州市闯红灯后多久能查到
闯红灯一般3至7天就可以查到的,最迟不超过13个工作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五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五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
我问一下苏州新能源绿色配送面包车能上高架吗?
您好,您需要询问交警部门
苏州电动三轮车管理规定
你好,建议到交通管理部门查询具体的内容
你好皮卡车可以进入苏州市区吗?
皮卡车一般来说是可以进入市区的,但具体还是应当根据各个城市不同的交通条例进行确定。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我想问下苏州市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中伤残十级的,不同种类的费用,赔偿标准不一样,大致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
苏州市新能源封闭式面包车可以上高架吗?
法律分析:封闭式面包车不能上高架,跟面包车一样的封闭厢式货车能否上高架各个城市规定不同,封闭厢式货车一般不能上高架。高架限行规定如下:一、7:00-9:00、16:30-18:30,禁止一切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除以200元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您好昆山市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金多少?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九级伤残的赔偿要根据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具体而定,而不是有一个确切的赔偿数目标准,要按实际支出来计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残疾赔偿金、器具费、丧葬费、受害者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你好,昆山市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金多少?
受害人若在交通事故中造成9级伤残,赔偿的数额应当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总和。残疾赔偿金则应当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你好,昆山市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金是多少?
受害人若在交通事故中造成9级伤残,赔偿的数额应当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总和。残疾赔偿金则应当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昆山市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金多少?
交通事故九级能够赔偿多少钱,要看你所在地域,按照陕西省的标准,今年大概在15万左右,这只是伤残赔偿金。
昆山市误工费一天怎么算?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误工费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没有硬性规定每天为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x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1)产业分类标准; (2)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3)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苏州,被车撞了,住院请陪护,但保险公司说陪护费只出120元一天
车祸受伤住院费用一般先由受害人自行垫付,然后向肇事方进行追偿。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方补充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苏州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如何鉴定
1、交通事故责任鉴定流程为: 2、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3、司法鉴定机构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5、通知时间做鉴定; 6、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 7、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第十三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苏州交通事故全责怎么判
主次责任比例的判断: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之间的比例是70%和30%,主次责任承担不同,赔偿比例也不同。法院一般参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判定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的判决还是以70%和30%确定主次责任的承担比例。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苏州地区交通事故致一级伤残,受伤人出院后的护理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护理费的赔偿计算标准是需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进行确定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请问陈律师,苏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哪里鉴定
一、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去哪里做 1、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去伤残鉴定机构做,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机构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机构; (2)受害人方可以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3)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时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4)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伤情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