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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中一人去世后遗产继承如何进行处理
  夫妻中一人去世后遗产继承的处理是先将共同财产中对方的那部分分出来,然后再是进行遗产继承处理,如果是有遗嘱的,则是按照遗嘱来进行,如果是没有的,则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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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中一人去世后遗产继承如何进行处理
夫妻中一人去世后遗产继承如何进行处理
  夫妻中一人去世后遗产继承的处理是先将共同财产中对方的那部分分出来,然后再是进行遗产继承处理,如果是有遗嘱的,则是按照遗嘱来进行,如果是没有的,则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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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中一人去世后遗产继承如何进行处理
代书遗嘱如何才能达到生效的要求
  代书遗嘱的生效要件是该遗嘱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然后是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再就是该遗嘱要写明具体的年月日,以及相关的人员都要签字确认。
#代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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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如何才能达到生效的要求
继承人如何确认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
  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有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税款,因合同欠下的债务,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等。继承人继承的遗产需要先用于债务清偿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继承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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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如何确认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
房产法定继承人都包括哪些人
  房产法定继承人主要是包括有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和配偶、兄弟姐妹等等,其中的子女是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等人员。
#继承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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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法定继承人都包括哪些人
你好,我想问一下山东临沂小学退休教师病故后的丧葬费
法律分析:教师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与地区和教师性质有关,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不同,补偿也就不同;公办事业编教师按事业单位补偿标准发放,不是事业编的按当地的补偿标准发放。教师去世后的丧葬费标准是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抚恤金标准是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您好,我想问一下山东临沂小学退休教师死亡后,丧葬费等问题
法律分析:教师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与地区和教师性质有关,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不同,补偿也就不同;公办事业编教师按事业单位补偿标准发放,不是事业编的按当地的补偿标准发放。教师去世后的丧葬费标准是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抚恤金标准是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您好,我想问一下山东临沂小学退休教师死亡后的丧葬费等问题
关于教师丧葬费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不分因公与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均按6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执行。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法律依据:关于教师丧葬费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不分因公与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均按6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执行。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赔偿标准如下所示: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你好请问母亲去世十五年还可以起诉继承吗?有时效三年不支持的说法吗?
你好请问母亲去世十五年还可以起诉继承吗?有时效三年不支持的说法吗?
您好户口本上的非亲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您好户口本上的非亲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你好请问母亲去世十五年还能起诉继承吗?
你好请问母亲去世十五年还能起诉继承吗?
他没有房子或汽车。他可以申请生活津贴
你好,我父亲已经60多岁了。他没有房子或汽车。他可以申请生活津贴
他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想问婚后是否被视为共同财产?是否享有继承权,是否享有继承权。
我现在想嫁给我男朋友,他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我家有两所房子,想问婚后是否被视为共同财产?我父亲和我母亲已经离婚10多年了,我由我父亲抚养长大,我的户籍和我母亲在一起,我父母有自己的房子,我想知道我是否享有继承权,我丈夫是否享有继承权。
婚后转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爷爷的遗嘱把房子交给孙子,婚后转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