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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律师咨询
蓝田县律师问答
你好。在蓝田县领了结婚证丢了,可以在西安补办吗
你好,回原籍办理
您好!是蓝田县法院吗?
具体是什么事,可以详细说一下。
户口在蓝田县在西安上初中,中考在西安,需要交社保吗
你好,可以咨询下当地的政策
我和对象是西安蓝田户口,可以在西安领证吗
你好,建议咨询相关监管单位了解政策。
我在蓝田县刚买的房。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你的这种情况需要咨询当地住房与建设局。
你好蓝田县公证处电话是多少
你可以挂114试一下查询电话号
你好 双方都是西安蓝田县户口可以在西安补办结婚证吗
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手续。
你好!我是蓝田县人,想在西安审请公租房,
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在本市城六区长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的家庭及人员;2、家庭收入符合准入条件,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4、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你好,我是西安蓝田县人,想在西安审请公租房,但是我没有工作,这,需要什么资料
户籍不在西安市内,只能在本社区申请
在西安交的社保可以在蓝田用吗?社保要交几年?
这个需要咨询有关经办机构
之前商洛山阳县的户口迁移到西安蓝田县,现在还想转回山阳县需要什么手续吗
转户口具体需要的手续: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男方是西安市蓝田县 玉山镇的可以在西安领证吗
领证需要带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双方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我是独生子女的父母,合疗一直在交,我是蓝田县的,我们这为什么没有这个规定定?
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你好,我想问一下蓝田县农村老桩基地的政策
根据当地政策向国土部门申请
你好。我想问一下蓝田县农村老桩基地的政策
根据当地政策向国土部门申请
您好。我想问一下蓝田县农村老桩基地的政策
城镇居民在农村的宅基地的政策包括: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特殊疾病。蓝田县医院二次报消怎么需要什么?
询问民政部门办理
特殊疾病。蓝田县级医院二次报消需要什么?
看能不能报销确定
特殊疾病。蓝田县级医院二次报消怎么需要什么
看能不能报销确定
蓝田县征地补偿款情况?
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如下:<br/> 1、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br/>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br/> 3、公告、征地补偿方案。 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br/> 4、争议的处理。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则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br/> 5、补偿费用的支付。 <br/> 法律依据:<b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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