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组团参加2007年法国嘎纳国际

文化部关于组团参加2007年法国嘎纳国际音乐节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10-10
施行日期:2006-10-10
发布部门:文化部

正文

各有关音像单位:

  为推动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经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委员会批准,2007年1月21-25日,文化部将组织国内音像企业参加“2007法国嘎纳国际音乐节”。现将参加2007年法国嘎纳国际音乐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2007法国嘎纳国际音乐节(MIDEM)

  二、展会时间:2007年1月21-25日

  三、展会地点:法国嘎纳影节宫

  四、中国展区规模:50-60平方米

  五、参展方式: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委员会将统一组织宣传、推广活动,对参展费用进行补贴,承担展位的承租费用、统一设计装饰费用、印制宣传品费用等。参展人员的吃住行等费用自理。

  六、参展团将由中国原创音乐做得较好的唱片公司、音乐制作公司、音乐制作人等音像企业和音乐人组成。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取的原则,请各音像单位及时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

  七、申请参展单位需将本公司拥有自主版权的音乐节目、音乐作品、专辑介绍、公司简介与logo(附音乐作品简辑CD)等材料和样品报送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59881897

  传 真:010-59881899

  E-mail:hanxianfeng9@163.com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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