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200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200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渝农发[2006]9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3-07
施行日期:2006-03-07
发布部门:重庆市农业局

正文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畜牧)局,万州区、梁平县、南川市、忠县水利(水利农机、水务)局,潼南县蔬菜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切实抓好2006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提高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新阶段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也是让广大群众吃上安全放心农产品的重大举措。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赋予了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已经成为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组成部分。各级农业部门要始终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在更高水平和更深层次上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抓好全程控制,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

  (二)推进农业标准化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根本措施。要切实把农业标准化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个主攻方向,精心组织,力求突破并取得实效;要充分运用农业标准作为管理和技术结合体这一独特优势,用标准来规范各责任主体的行为,以标准为手段,向农业各行业、各环节渗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用标准化推进来做好质量安全这篇文章。

  (三)突出科学性和实用性,加强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将重点放在与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技术规程上。加快制定有重庆地方特色、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特优产品的生产环境、生产过程、产品品质和加工包装等标准,并及时修订和完善。

  (四)突出可操作性,加强农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充分依靠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作为重要载体,将标准转化为可操作性强的“明白纸”,真正应用到实际生产中去;结合科技入户、阳光工程和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等有效途径,努力提高农户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标准化意识,扩大标准的应用覆盖面。

  (五)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为契机,推动标准实施。在渝西经济走廊、三峡库区、都市发达经济圈选择4个区县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农业部今年开始启动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项目。示范县建设的目标是:依托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区域优势,以优质柑橘、优质粮油、优质毛猪、蔬菜、水产品和茶叶等产业为重点,形成一批有标准化生产基地、有规范化生产技术、有龙头企业带动、产地和产品通过质量安全认证、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强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鼓励和支持各区县按照上述目标要求,结合各自的产业优势,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建设工作。同时,在农发资金所安排的各类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任务中,都必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标准实施作为一项基本的、明确的要求,对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和产后加工、包装实行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用标准规范行为。力争使实施农发资金项目的生产基地全部通过质量安全认证,使示范基地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标准全面实施。

  三、抓好源头治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六)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各区县要按照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作为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要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推广使用安全高效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普及安全使用农资知识,努力提高农民科学选择、合理使用农资水平。

  (七)深入推进农资打假,加大对高毒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要依法加强对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的监督管理。尤其要重点加大对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加强农资市场主体清查;加大对农资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实施农资质量的例行监测和动态抽检。

  四、抓好制度完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和巡查整改

  (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各区县农业部门要全力支持和协助例行监测工作,承担工作任务的质检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运作,确保工作质量。市局将把例行监测范围覆盖到全市各区县,信息披露的力度也将加大,对39个区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要进行1—2次排序、公布,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将针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九)市县联动,加强质量安全工作的巡查整改。局里决定,由市场信息处牵头,局有关业务处室、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执法总队、局直属的技术推广单位组成巡查组,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覆盖全市各区县。重点是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机构建设情况、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生产技术规范的推广情况、生产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生产技术知识的掌握情况、农业投入品的销售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的督促。对在部市两级例行监测中出现问题的区县,都必须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专项整治、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督促整改。

  (十)继续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联席会议制度。尚未建立此项制度的区县要尽快启动,定期研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议题、重大项目加大协调力度,统一认识,统一行动。

  五、抓好成果体现,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步伐

  (十一)以整体认证为抓手,推进“三品”认证。全市今年在“三品”认定、认证规模上要有大的突破。到年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达到300个,无公害农产品达到150个,绿色食品达到150个,有机农产品达到30个。重点要在对县域农业生产整体环境质量状况和农业投入品的经营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测的基础上,出台“以奖代补”政策,组织实施我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整体推进,选择区县优势农产品结合区域地名进行整体认证;市级质量安全认证机构,要加大基地和产品的认证宣传、组织发动和服务力度;各区县农业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荐工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出台优惠的奖励政策。要在加强数量建设的同时强化农产品认证后的监督管理,形成产地认定、产品质量和标识使用的全过程监督,防止“重数量、轻质量”,“重认证、轻管理”的倾向。

  六、抓好营销服务,努力开拓优质安全农产品市场

  (十二)积极探索建立优质安全农产品的推介平台。要进一步整合行业力量,加大对优质农产品市场开拓的支持、指导和服务力度。一是扶持有实力的企业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专销市场;二是与我市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合作,建立名优农产品的专销区、专销柜台,积极探索建立“三品”配送中心和以“三品”销售为主的电子商务,逐步形成优质农产品销售网络;三是组织有关协会和“三品”生产企业,在主城商贸中心举办大型“三品”推介活动。同时,对各地产业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品牌集中的农产品进行专题专项推介;四是全力办好重庆?中国西部农产品交易会,充分利用好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和境外(台湾、巴西)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的平台,帮助企业和产品扩大国内和海外的影响;五是改进完善互联网上的重庆农业网上展厅,帮助更多的企业建立网上推介平台。区县农业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好市里统一组织的农产品促销活动,并积极探索组织当地的特色、优质农产品的产销对接活动。

  七、强化组织保障,合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十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级农业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战略的高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局将继续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区县农业部门的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

  (十四)增加资金投入,健全组织机构。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争取当地计划、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农产品安全生产、农业标准化推进、认定认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等工作的投入力度,并在人员和设施设备上大力支持和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五)加强协调配合,实现合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很强,在农业内部也涉及产业发展指导、监督管理、科技推广、质量检测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一方面要加强与食品药监、工商、卫生、质检、商贸流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支持,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要整合农业部门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力量,形成集监督管理、技术推广和质量检测为一体的综合优势,合力推进。

  (十六)努力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与新闻单位配合,组织几项重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切实加强正面引导,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利用专题会议、散发宣传资料、编写信息快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无公害农产品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及认证。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重庆市农业局
200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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