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晋江市安海镇和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晋江市安海镇和罗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闽政文[2006]11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3-13
施行日期:2006-03-13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

正文

泉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晋江市安海镇和罗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泉政文[2005]4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晋江市安海镇和罗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8.7559公顷(其中耕地8.55公顷)纳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晋江市、安海镇和罗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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