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黔江区为重庆市环境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黔江区为重庆市环境保护模范区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渝府〔2006〕5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3-15
施行日期:2006-03-15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

正文

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命名黔江区为重庆市环境保护模范区的请示》(渝环文〔2006〕2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命名黔江区为“重庆市环境保护模范区”。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2,504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黔江区为重庆市环境保护模范区的批复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