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常设机构认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深地税发[2006]18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3-22
施行日期:2006-03-22
发布部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常设机构认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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