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利

广东省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利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粤地税函[2006]13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3-23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矿石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矿石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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