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中沙两国政府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中沙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穗地税函[2006]21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3-23
施行日期:2006-03-23
发布部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沙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粤地税函(2006)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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