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鸿源天城”物业管理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鸿源天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3-23
施行日期:2006-03-23
发布部门:福建省福州市物价局

正文

福州新三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定“鸿源天城”物业综合管理服务收费的报告》悉。根据省物价局闽价[1999]房字4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核定你司所属“鸿源天城”带电梯住宅改办公用房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基准价格每月每平方米2元(按建筑面积),以上基准价格不含公共水电费。综合管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幅度10%,并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你司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以上通知,自二00六年四月一日起执行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止。

  福州市物价局
2006年3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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