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常设机构认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京国税发[2006]7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3-24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常设机构认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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