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铁道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运餐车发票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梅地税发[2006]5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3-24
施行日期:2006-03-24
发布部门: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梅江区局、蕉华分局: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运餐车发票使用管理的通知》(粤地税发[2006]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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