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广西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相关文件的勘误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3-24
施行日期:2006-03-24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协调小组办公室

正文

各有关投标单位:

  由于印校的失误,现将广西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相关文件印校失误之处订正如下。

  一、《广西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文件》第17页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名作权法》,订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二、《广西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补充公告》第3页第十条中第2行倒数第2个字“招标文件密封袋”,订正为“投标文件密封袋”。

  三、《广西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补充公告》附表三:广西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项目投标报价表中第七栏“印纸”,订正为“印张”。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1,798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广西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相关文件的勘误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