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京财会[1996]60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3-26
施行日期:1996-05-30
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正文

市属各股份制试点企业:

  现将财政部财会字(1996)1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6〕1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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