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江西钢丝厂等8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江西钢丝厂等8户企业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赣地税函[2006]4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3-30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稽查局、各税务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赞助奥运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6]36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2006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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