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6年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免征车辆购置税公务车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京国税函[2006]22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4-03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

车辆购置税征稽管理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6年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免征车辆购置税公务车计划的通知》(国税函[2006]28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有关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后明确如下:

  一、免税车辆照片下载地址调整为:总局FTP服务器“LOCAL/流转税司/消费税处/车购税/奥组委公务车免税图册/ 2006年免税指标”。

  二、《北京奥组委专用车辆卡》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5年奥运会组委会公务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国税函[2005]753号)规定式样执行。

  200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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