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多元化电子申报纳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有关工作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赣国税发[2006]9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4-04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中山市财政局

正文

火炬区财政局,地税稽查局,各镇区财政所,国、地税分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5]1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2005年12月21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1,704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有关工作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