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和认定20

国家税务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和认定2005年度税务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税发[2006]4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4-07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审批程序的通知》(粤财法[2005]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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