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中国农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税前扣除期限的通知》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4-1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粤财法[200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0,814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中国农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税前扣除期限的通知》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