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李翔等5人首届重庆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李翔等5人首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的决定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渝府发〔2006〕4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4-11
施行日期:2006-04-11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科教兴渝”、“人才强市”战略步伐,激励广大青少年勇攀科技高峰,根据《重庆市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经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奖励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决定授予李翔等5人首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并予以表彰奖励。获奖人员名单如下:

  李 翔  云阳县双江镇三坝小学

  郑 凯  重庆市珊瑚中学

  黄思冲  重庆一中

  胡 扬  重庆南开中学

  黄巧玲  北碚区王朴中学

  希望获奖人员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青少年以5位获奖人员为榜样,发扬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创新、勇攀科技高峰的精神,踊跃投身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不断增强科技创新意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争做科技创新先锋,推进我市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建设,为把我市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而努力奋斗!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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