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梅地税发[2006]8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4-18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墨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粤地税发[2006]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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