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协二届四次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1602号提案的复函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渝办议〔2006〕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4-24
施行日期:2006-04-24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庹纯双委员:

  您在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中重回复轻落实的提案》(第160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依法履责、参政议政的主要手段,是实行民主协商监督的重要形式。认真办好政协提案是促进行政决策更加民主和科学的保障。提出提案是关键,认真办理是核心,真正落实是目的。您提出的提案反映了部分承办单位存在的问题,言简意赅,切中要害,针对性、指导性强,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处室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克服和纠正政府系统办理工作中的重答复轻落实及拖延应付等问题。

  近年来,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贯彻全国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协重庆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力度,多次研究,专项部署,相继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定》、《重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表彰暂行办法》,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办理质量逐年提高,重回复轻落实的现象有所遏制。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努力健全和完善办理机制,形成科学和规范的办理格局。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和实行集中办案制、目标管理制、微机管理制、回复审核制、责任追究制,以确保办理落实。

  二、网上办理,提高效率。从2006年起,所有政协提案全部实行网上办理,确保交办、改办和回复高效准确。同时,对进度情况实行网上监控,促进责任落实,尽力改变拖延、漏办等不良状况。

  三、加强检查,狠抓落实。为了切实贯彻年初交办会上市政协李兵副主席提出的“四个进一步”的办理工作要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将于5月中旬组成4个检查组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特别是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那些在提案办理中重答复轻落实的部门,我们将严肃批评并予以通报,以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实行市政府领导牵头办案制度,切实解决有关问题。今年,市长王鸿举、副市长黄奇帆、余远牧、谢小军都分别牵头办理政协提案,亲自审定办理方案、协调解决提案相关问题、主持提案专题督办会议。这一制度将有效地促使一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推进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

  五、切实加强重点提案的督办。今年,市政协专门确定了22件重点提案。为做好此项工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协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协2006年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06)20号),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政协办公厅还专门召开了会议,要求各承办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针对存在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提办双方都满意的措施,并落实到位,接受市政协领导和提案者的审查验收。

  感谢您对提案办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陈和平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政协办公厅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周永明

  联系电话:89016932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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