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重庆市农业信用担保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重庆市农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渝府〔2006〕9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4-28
施行日期:2006-04-28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

正文

市农业局:

  你局《关于建立重庆市农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渝农文(2005)20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组建重庆市农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业担保公司)。该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市农业局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农业担保公司的主要职能是在我市范围内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种养殖大户贷款提供担保,不得从事存、贷金融及财政信用业务。

  三、农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今后如需扩大注册资本金,须报经市政府批准。

  四、你局要督促农业担保公司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手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管理,确保该公司规范运作。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27,716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重庆市农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