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意见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渝府发〔2006〕4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4-28
施行日期:2006-04-28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作了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强调指出,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对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关键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当前要在切实推进政企分开、创新管理方式和内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政务公开等四个方面有所突破。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我市要结合实际,全面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

  “十一五”时期,既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适应“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市要以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为首要任务,推动各项改革深入开展,在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进一步提升直辖市行政管理水平,力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的一些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增强政府集成能力,推动全市各级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人均指标达到届时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企分开

  (一)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以贯彻实施《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为重点,争取在占行政审批项目总数70%左右的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取得突破,推动交通、水利、农业、环境、资源等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重点抓好市级建设管理部门在项目立项、规划、用地、设计、验收五大环节并联审批,选择3-5个区县开展试点,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取得突破。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制度。今年重点摸清家底,研究制定《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单位分类、人事、工资、财务、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区县和行业开展试点。

  (三)探索界定和区分行政管理、行业管理、资产管理、社区管理职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二、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创新管理方式和内容

  (四)完善市管区县的行政管理体制。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事权、财权、人事权关系,将财政供养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控制在1:50左右。今年要结合乡镇的换届工作,统筹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在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妥善分流人员三个方面取得经验,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特别在实施乡镇政府执法监管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进行大胆探索。

  (五)进一步简政放权。行政管理重心下沉,扩大区县(自治县、市)政府统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通过依法授权或委托方式,探索赋予万州、涪陵、黔江、江津、合川、永川6个区域性中心城市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以实施《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为重点,完善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决策跟踪与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五项制度,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今年重点推进各项规划的科学民主决策,坚持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群众参与相结合,通过媒体、公示牌公开和规划展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避免规划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七)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开展信用评定、信用公示、失信惩戒。今年要制定实施《重庆市政府信用管理办法》,建立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两类信用体系。

  (八)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农民工服务和管理、社区社保平台建设、义务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完善重大疫情、灾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利益矛盾。

  三、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九)开放行政立法。积极推行媒体公示、公开听证、委托起草、社会招标和现场论证等立法模式,制定出台《重庆市行政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条例》、《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重庆市三峡水库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今年重点制定出台《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实施土地承包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十)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围绕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在完善文化、交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础上,今年重点推进城市管理和农业领域的试点工作。

  (十一)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制度。撤销纠正一批不合法、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存在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内容的规范性文件。

  (十二)提高公务员法律意识。在各级领导班子中逐步充实具有法律知识的人才,依法促进经济发展,依法协调社会矛盾,依法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全市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政务公开

  (十三)完善政府公开制度。加快推进政府公开评议、备案、考核、信息目录管理和备案、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高政府网页更新频率和网上服务比例。进一步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重庆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的意见》,全面、正确、及时、主动地向社会介绍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情况。充分利用电子网络等现代手段,加强与市民的沟通。严格财政预算管理与约束,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增强预算公开性和透明度。

  (十四)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政务公开。试行在网上公告送达行政审批文书,做好网上投诉、网上公示审批结果、网上解答问题等工作,着手编制《重庆市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和非许可审批类备案项目库》,公开许可、审批、备案项目的实施条件、办理程序和附带收费。

  (十五)实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重点抓好就读、就医等热点、难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围绕收费、资金运作和价格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开的合法性、合理性。

  (十六)切实创新和规范各类行政执法。以贯彻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为重点,今年上半年完成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责、文书、人员的“五清理”,下半年完成对执法主体、程序、文书、用语“四规范”,改善行政执法形象,强化执法监督。

  (十七)加强行政复议监督。今年重点推行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出庭应诉和参加复议案件公开审理制度,加大政府层级监督力度。

  (十八)逐步健全行政问责体系。拓宽人民群众提交问责建议渠道。今年要着手制定出台市级部门、下级政府副职或中层干部问责制,探索做好行政首长问责制与党委、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有关追责规定的衔接。

  五、建设节约型政府,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作风建设

  (十九)建设节约型政府。各级政府办公场地建设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切实降低公务用车油耗。努力节约办公用品开支,大力实施政府节能采购。建立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制定政府机关资源节约的定额和标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二十)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治政从廉,逐步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从政行为,今年重点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管理、工程招投标、人事管理、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的监管;继续纠正教育、医疗、土地征收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失职、渎职案件。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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