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发展乡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发展乡镇企业综合考核先进集体和明星乡镇的通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渝府发〔2006〕4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5-11
施行日期:2006-05-11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5年,各区县(自治县、市)认真贯彻中央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对外开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全市乡镇企业得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小城镇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乡镇企业发展实行综合考核的通知》(渝委办(2003)6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关于开展乡镇企业“明星乡镇”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0)28号)规定,经综合考核评定,九龙坡区等36个区县(自治县、市)荣获2005年度发展乡镇企业综合考核先进集体称号,九龙坡区九龙镇等30个镇(街道)荣获2005年度发展乡镇企业明星乡镇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一、2005年度发展乡镇企业综合考核先进集体

  一等奖(4个)

  九龙坡区  渝北区  江津市  万州区

  二等奖(14个)

  南岸区  沙坪坝区  江北区  永川市  璧山县

  荣昌县  合川市   铜梁县  涪陵区  忠 县

  垫江县  长寿区   梁平县  石柱县

  三等奖(18个)

  北碚区  巴南区  大渡口区  大足县  綦江县

  潼南县  南川市  万盛区   开 县  奉节县

  武隆县  彭水县  丰都县   酉阳县  巫山县

  黔江区  云阳县  巫溪县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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