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中学管理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中学管理的意见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榕政综〔2006〕13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6-06-09
施行日期:2006-06-09
发布部门: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区属中学是我市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城区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了推动区属中学在“十一五”期间更好更快地发展,逐步提高区属中学办学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经市政府研究,在不改变学校现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基础上,对城区中学实行“同城同待遇”,即区属中学与市属中学在教育经费、教师待遇、教师编制和职称职数、教师培训与教研、干部培养等方面落实同等待遇。现对加强区属中学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管理职责,推进城区中学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教育是基础,教育是后劲,教育是支撑,教育是保障。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首先要做大做强省会教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的责任,对区属中学发展进行科学规划,明确定位,针对目前区属中学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教研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依法治校各项工作,促进区属中学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市教育局作为全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把提高区属中学管理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加强城区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统筹发展城区中学教育,全面提高城区教育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二、加大财政投入,扶持区属中学加快发展

  各区政府要在保持现有投入不变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投入,确保区属中学教育教学经费落实到位。一是区属中学生均公用经费按照市属中学标准,初中提高到生均240元,新增加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今后,市、区两级所属中学的生均公用经费要做到同步增长。二是取消学杂费收入统筹。各区应全部取消对区属中学学杂费收入的统筹。允许区属中学从学校预算外资金中切出10%作为教研教改经费。三是各区财政应对区属中学教师增加的工资、因职称评聘调整的工资、市政府每年加发的奖励工资做到与市属学校同步及时兑现发放。教师的住房公积金、货币分房补贴、医疗保险争取做到与市属校同等待遇。区属中学教师的超课时津贴按市属中学标准执行。

  市财政在保持每年从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切出30%比例支持区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再增加20%的比例,用于扶持区属中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继续教育等。其中用于为扶持区属中学基础建设、设备投入的资金,区财政必须按1:1的比例予以配套,争取到“十一五”末使区属中学办学条件实现标准化。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区属中学管理水平

  逐步改善区属中学教师队伍结构。各区要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学校在册的学生数每年核定一次区属中学教师编制,并与市属中学同步及时补充缺编教师。允许学校按照市属学校用人政策自主选聘择优录用,即允许区属中学直接与部属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及省级师范院校、闽江学院10%优秀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聘用,以吸收优秀教师充实学校教师队伍。

  提高区属中学教师职称职数比例。区属中学教师职称职数与教职工编制比例按市属学校标准核定,由现有的85%提高到90%,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设置按市属学校比例核定。选青按市属校执行。

  提高区属中学教师市级先进比例。市委、市政府每两年一次表彰的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名额按照市属、区属中学正式教职工总数的同一比例分别下达到市属中学和区属中学。

  加强教师培训和教研工作。区属中学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福州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城区中学开展培训、教研活动,区教师进修学校不再重复培训中学教师,其教研员主要督促、指导区属中学搞好校本培训活动。

  加强学校干部、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各区要严格按照《中共福州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委教育工委体制的通知》(榕委[2006] 11号)要求,对区属中学的中层干部一律由学校自行考核任用。在不改变现有行政、工资隶属关系的前提下,区属中学校长、书记可由市教育局协调在全市同类中学中挂职培养。市教育局要对区属中学校长、书记的培训和考察学习予以统筹考虑,切实帮助区属中学提高干部管理水平。市、区属中学教师每两年组织一次双向互派交流,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提高城区中学教育教学质量。

  四、加强教学管理,提升区属中学教学质量

  加强教研指导力量。各区政府要根据教育发展的需要,选调政治素质好、教学业务能力强的教师充实区教师进修校教研员队伍,并要加大对区教师进修学校的投入,保障所需资金、人才、设备到位;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为区教师进修学校做好服务工作,帮助区教师进修学校配强领导班子、健全相关制度、选拔业务骨干、培养教研梯队、树立指导权威;福州教育学院要加强对各区教师进修学校的指导,重点指导区教师进修学校抓好校本教研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研究、指导区属中学日常教学活动的水平和能力。

  加强对口帮扶工作。市教育局要认真总结推广在台江区实行的市属校带一般校的帮扶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市属优质学校的教育资源优势,科学制定规划,帮助区属中学争创省、市级达标校、示范校,以全面提升区属中学办学水平,努力推进城区教育均衡发展。

  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市、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督促学校完善常规管理制度,从教育教学规律着手,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各学校要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完善学科集备制度,加大校本教研力度,着眼学校内部挖潜,科学开展校本培训,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区政府要把加强区属中学建设与管理作为落实“科教兴市”战略、争创省会一流教育的重要工作,列入政府任期目标责任的重要内容,真正从思想上重视,投入上加强,政策上保障。各区政府要在财政支出结构上作适当调整,尽量压缩其它不必要的开支,以增加教育事业的投入。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兴办教育事业。要认真落实依法治校工作,加强区属中学管理,促进区属中学在“十一五”期间得到更快发展,进一步提高区属中学办学水平。

  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每年要对各区政府、教育、财政部门落实市政府文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报,确保市政府关于加强区属中学的管理意见落到实处。

  各县(市)人民政府参照执行本《意见》,以进一步加强县(市)属中学的管理,全面提升我市中学办学水平。

  二○○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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