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山市部分行政区划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衢政发[2005]52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1-07
施行日期:2005-11-07
发布部门:衢州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江山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05]59号)精神,现就调整江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吴村镇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贺村镇合并。调整后,贺村镇辖42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贺康路62号)。

  二、撤销大峦口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峡口镇合并。调整后,峡口镇辖47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迎福路117号)。

  三、撤销塘岭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上余镇合并。调整后,上余镇辖35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洞塘山59号)。

  四、撤销卅二都乡、茅坂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凤林镇合并。调整后,凤林镇辖48个行政村,镇政府定址大悲山村,暂驻兴达街27号(原茅坂乡政府驻地)。

  五、撤销江郎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石门镇合并。调整后,石门镇辖33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溪底新街56号)。

  六、撤销须江镇、何家山乡建制,在此区域内调整设立虎山、双塔2个街道办事处。

  (一)虎山街道办事处:管理原须江镇部分行政区域(市心、西门、东门、江东、南门、安泰、城南7个社区,溪东、陈家安、孝子、平棋、达道5个行政村)和原何家山乡行政区域,共7个社区、14个行政村,办事处驻通达路1号。

  (二)双塔街道办事处:管理原须江镇其余行政区域(城北、县前、民声3个社区,菜农、天余、县前村和丰足片9个村、赵家片17个村),共3个社区、29个行政村,办事处驻江滨路54号(原须江镇政府驻地)。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后,江山市辖上余、四都、贺村、清湖、坛石、大桥、淤头、新塘边、凤林、峡口、廿八都、长台、石门13个镇,碗窑、大陈、保安、塘源口、张村、双溪口6个乡,城区设虎山、双塔2个街道办事处。

  江山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精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适时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七日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4,576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山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