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整治卷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聊政办发[2005]103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2005-12-01
施行日期:2005-12-01
发布部门: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聊城市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十二月一日

   聊城市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涉烟非法经营活动,提高卷烟市场控制力,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根据《全省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鲁政办发[2005]6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国家、消费者利益和零售户合法权益为宗旨,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烟非法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全市卷烟市场经营秩序,推进“平安聊城”、“诚信聊城”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提高全社会烟草专卖法律意识,增强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观念。

  (二)依法查处一批涉烟非法经营的大案、要案,摧毁一批涉烟非法经营网络,依法严惩一批涉烟违法犯罪分子。

  (三)全市范围内无证经营行为、销售走私卷烟、假冒卷烟和非法渠道卷烟行为基本杜绝。

  (四)依法查处一批贩藏制假卷烟窝点。

  (五)确保聊城卷烟市场净化率和主渠道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上缴税收有明显增加。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5年12月1日-12月31日)

  1.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成立专门工作组,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市场检查组由烟草、公安、工商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烟草市场面上的清理整治;情况控制组由烟草、综治办、整规办、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流通渠道检查组由烟草、公安、工商等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检查流通渠道。

  2.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实际,参照本方案,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抓紧组织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

  3.各县(市、区)要组织召开零售户座谈会,发放告知书,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时间安排和有关法律法规。

  4.各县(市、区)要结合传统节日和民族习惯,制定印发整治宣传提纲,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加大对全市统一举报电话(96009888)的宣传力度。

  5.各县(市、区)要安排所属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卷烟市场组织开展调查摸底,确定管辖范围和整治重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6年1月1日-2006年8月31日)

  集中整治分3个阶段,在抓好整个整治工作重点的同时,要突出各阶段的工作重点。一是2006年1月1日-2006年2月28日,重点抓好元旦、春节、元宵节3个节日期间高档卷烟销售市场,清查高档卷烟回收点。二是2006年3月1日-6月30日,重点抓好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际劳动节前后的整治行动,并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三是2006年7月1日-8月31日,重点是巩固提高市场整治成果。组织开展公开焚烧假烟行动,宣传查处大案要案及抓捕追刑工作成果。

  集中整治阶段的主要任务:

  1.根据排查情况,对不符合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符合条件的,烟草部门应及时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同时办理入网销售手续,将其纳入规范管理范围。

  2.规范宾馆、酒店、娱乐场所、车站等场所卷烟零售户的进货渠道,依法查处涉烟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对配货站、物流中心涉烟经营活动的监控,依法查处涉嫌非法贩运卷烟行为。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大户、非法经营网络和其他涉烟非法经营行为。

  3.各县(市、区)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破获的大案要案,及时进行曝光。

  4.各县(市、区)联合检查组对查处的涉烟案件,凡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按照法律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其调查取证。

  (三)总结阶段(2006年9月1日-9月30日)

  各县(市、区)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2006年9月5日前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

  四、职责分工

   (一)烟草、公安和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治理全市卷烟市场无证经营行为。

  (二)烟草、公安、旅游、物价、税务和质监部门负责规范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的卷烟进货渠道,依法查处涉烟非法经营行为。

  (三)烟草、公安和铁路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通过铁路非法运输,以及在铁路沿线非法经营卷烟行为。

  (四)烟草、公安、交通、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纠风办、经贸委负责依法查处通过公路、配货站、物流中心非法运输、经营卷烟行为。

  (五)烟草、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涉烟非法经营案件,打击卷烟非法经营大户,破除非法经营网络。

  (六)烟草、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贩藏制假卷烟窝点。

  (七)综治办、整规办、打私办和烟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按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负责落实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负责对专项行动情况组织检查、考核等。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是全市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全市和谐稳定大局和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建设“平安聊城”、“诚信聊城”,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和零售户合法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懈怠思想和厌战情绪,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此次整治行动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各级政府要做好协调、检查、督导工作,周密部署,加强沟通。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要从有利于打击犯罪的大局出发,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工作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促进执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充分发挥联合办案的强大威力。各县(市、区)要在认真开展整治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协作,增强打击合力。

  (三)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有关部门在执法时,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案,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对执法粗暴、执法犯法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渎职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教育和打击相结合。在整治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措施,要充分依靠广大合法零售户,团结教育基本守法零售户,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大户,破除非法经营网络,做到教育和打击的有效结合。

  (五)调整经营结构,增加有效供给。烟草系统要密切配合此次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加快调整结构,有效组织货源,增加适销对路卷烟的市场投放,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供应。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统一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调度、统计整治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组织侦破和督办涉烟大案要案,破除非法经营网络;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附:聊城市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徐淑满(副市长)

  副组长:连维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唐 华(市综治办主任)

  刘 波(市工商局局长)

  付 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宝玉(市经贸委副主任)

  贺连军(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烟草专卖局,范金正任办公室主任。

新法速递

1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问律师

当前12,474位律师在线 , 99%用户的选择

法律快车 > 法律法规 >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整治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首页 立即咨询 (99.9%用户的选择)